入夜,德鲁森不敢在楼上睡觉,抱着枕头跑下来找我们。陈歌坐在椅子上,单手撑着头已经睡着了。
“我……”
“坐吧。”我给他拉开椅子。
他长的挺高一人,胆子却这么小。唯唯诺诺地坐下后,还要抱着枕头趴在桌子上,我给他找了一条毯子盖在他身上。
童话故事里都这样,一到晚上天就凉。
我裹了裹外套,低头看了眼手机,已经打不开了。看来是彻底联系不上任何人了。
“你们家就你们兄弟俩吗?”我问。
“嗯。”虽然回答了,但有些犹豫。
“你哥哥怎么会喜欢……难道不该找个没结婚没孩子的吗?”
“这有什么的,”他笑起来,眉眼弯弯的,我才发现他有颗虎牙,只有左边一颗,右边应该也有才对,但我也没往别的方面去想。“喜欢谁都是心甘情愿的,如果之前相爱,只是因为一些原因被迫变成了这样,你难道就不喜欢她了吗?”
啊……如果林念真的结婚了,我想我也会祝福她的。当然了,这句祝福,并非诚心。要是她的丈夫死了,我也会继续追求她的,德鲁森说得对,喜欢是心甘情愿的。
我只是笑笑,没说话,他却自顾自地说起佩安德和那女人的恋爱史,那女人叫玛珊,丈夫是小镇上的木匠,前年在森林里砍树被树砸死了,之后玛珊就带着女儿独自生活。
佩安德和玛珊青梅竹马,玛珊的父母嫌弃佩安德无父无母,又没什么钱财,就把她嫁给了大她十几岁的木匠做续房。
听着这些爱情故事,好像看了两部狗血电影一样,我都快睡着了。
我刚闭上眼,陈歌就睡醒了,他给自己倒了一杯水,丝毫不拘束。“聊什么呢?你这么困。”
“爱情。”
“林念?”
“不是。”
“我看你是又想她了。”
“谁啊?”德鲁森倒是来了劲,问陈歌。
“他老相好。”
“滚啊。”
“难道我说的有错吗?”
我无力反驳,他说的确实没错。
“前——相好。”
德鲁森也笑了,“那这么说,你和人家都分开了,还想呢。”说完,他又问:“话说,还不知道你们俩叫什么名字呢?”
“江舟。”
“陈歌。”
德鲁森点点头,“你们俩饿不饿?我这还有点面包和果酱。”
“还真有点饿了。”陈歌摸了摸肚子,我其实也饿了,一路走着来的,能不饿吗?
“我去给你们拿。”
德鲁森这小伙子看上去年纪不大,性格也活泼,像只小兔子一样蹦蹦跳跳的,在厨房里翻找着。
“它!它来了!”他惊恐地叫着,指着窗外。
我飞快地冲了过去,真的看见了狼人!我拉上窗帘,确认窗户锁好了,才把窗帘拉开一条缝,陈歌也捂住德鲁森的嘴,示意他闭嘴。
三个人就通过这条缝往外看,狼人和我们隔着一条街,即使是这样,我依旧可以看清楚他的身形。
真的很高大,而且身上有着皮毛,那张嘴外面还露着牙齿,在月光下发着饥饿的光。
“皮毛不对。”陈歌说。
“怎么不对?”
“反正不是真正的狼,信我,像是用了什么手段做出来的,要么就是扒了狼的皮做成的披风穿上的,毛不新鲜。”
“这你都能看出来?”德鲁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