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勘验完毕,喊人搬走尸体,将小叫花子抬回关押。
小叫花子醒来,偷偷跑了。估计他会去找自行车,便赶到桥头。
又发现他正在酒馆闹事,被酒馆伙计打得爬不起来。
又抓回去,他死不承认撞死了人。尸体保存在镇卫生院,正请县医院徐医生鉴定。
肖秉义问:
“你凭什么认定死者是自行车撞死的呢?”
赵警官回答:
“死者双腿有自行车轮胎压痕,照片你也看了。压痕清晰,双腿齐展展一条线。”
肖秉义笑笑说:
“那行,自行车也在,我俩模拟一下。看看你估计的有没有道理。”
他先让赵警官用自行车,还原自行车现场撞人情况。
赵警官跨上自行车,愣哪儿。左比划,右模仿,还原不出双小腿一条线被压情况。
肖秉义这才点拨他,要他按照死者当时坐姿坐那儿,他推车试试看。
“哎吆,你真压啊?”赵警官摸着小腿责问。
肖秉义这才拉起他,说了自己的判断:
其一,你说死者双小腿有被自行车压过之痕迹,照片为证,我相信。”
“压痕恰恰证明小牛只压了死者双小腿。而没有接触死者身体的其他部位。”
“照片证明,死者膝盖以上衣服整洁,没有自行车压过、撞过之痕迹。对吧?”
他看赵警官微微点头,又说:
“其二,人之小腿是非常敏感部位,被自行车压过,应该很疼。你刚才已验证了。”
“小牛自行车压过死者双小腿,死者应该大喊大叫。而小牛没听到任何喊声。”
“说明被压之人已死,起码没知觉了。对不对?”
他看赵警官正在迟疑,又说:
“死者四点多身体凉了。大热天,人死后,尸体逐渐凉,起码需要四五个小时以上。”
“更何况死者喝了酒呢?我能肯定。死者在昨晚十二点之前已死亡。”
“其三,自行车和死者在运动的情况下,被撞之人可能大腿或裆部有撞痕,不可能一条线压过死者双小腿。”
“死者即便被自行车撞倒,被撞之人应该直线仰倒,和桥栏杆基本呈平行状,或侧倒。”
“死者形状不可能和马路成直角,更不应该平展双腿,整整齐齐靠桥栏杆。”
“其四,即使头撞桥栏杆致死,死者头部和桥栏杆碰击处,应有血迹。而不是颅内出血。”
”你照片拍的比较详细,我看了你的照片,五官出血,却没有头撞桥栏杆处有血。“
赵警官似有不服,站那儿歪着脖子,左看右看,最后说:
“你分析的有道理,但是,会不会小牛撞倒他,然后将他搬到桥头坐下,伪装现场?”
肖秉义听他这样说,心里有些窝火,很不客气的反问一句:
“说到现在,你还是认为小牛撞了他?行,请你告诉我,小牛撞他哪儿了?”
赵警官拿不出证据,摇摇头,笑笑说:
“肖警官,不要发火嘛,嘿嘿嘿。其实,我也不信自行车会撞死人。除非撞巧了哪儿。”
“杨主任回来,一再叮嘱,要我跟你学点东西哦。行,小牛可以排除嫌疑了。”
肖秉义轻嘘一口气,小牛作案的可能已排除,他可以带小牛一起走了。
他想起小牛提供的酒馆情况,邀请赵警官喝酒,拉他去桥头酒馆。
他去酒馆,不光是为喝酒,还想送赵警官一个大礼。
人家辛辛苦苦陪你,总的要感谢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