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事后还要专门将绳索抽走?
要知道!
如果在被害人死亡之初就解开捆绑,尸体大概率不会呈现出眼前这副模样。
至少…他的手臂不会离身体如此之近。
而要保持住这种僵硬状况,犯案人最低限度…也要等上六十分钟左右!
在犯案现场待上一个小时,就这么守着死者的尸身…
收回前言。
也许…凶手真特么有病啊……
“还有一点,各位注意到没有?”
见到众人一时间没有了新的推测,肖恩上前蹲下,指向可怜男士的鞋底。
“公园里种满了‘福禄考’,鲜艳的花瓣飘落得到处都是。”
“这位先生的鞋底,也粘附得有……”
也就是说,被害人是在清醒状态之下,走到这里来的!
怎么办到的?
想想看…
昏暗的夜幕下,被害人在前犯案人在后。
两人之间连着一条粗大的捆绳,他们保持着同样的步伐频率,亦步亦趋地走到喷泉旁。
这也…太魔幻了啊!
即使是夜间,巡逻治安官也是有的欸。
不怕被发现的么……
或者,被害人正独自一人欣赏着夜间的公园。
突然,一个孔武有力的黑影跳了出来,猛地捆住了毫无防备的可怜男士……
但是…怎么可能一点反抗的痕迹都没有?!
犯案人。
究竟是怎么做到这一切的?
“长官,您请看……”
眼见一众探员的推理进入死胡同,治安官立即递过来了一张纸。
这是他趁着各位长官谈论之际,匆匆绘制而成。
“这是什么?”
“今早交班的时候,我看过昨夜怀特一家的案情记录…当时就印象很深,这是我按照记忆临摹的。”
“二等治安官,你干得非常不错!”瞄了眼对方的肩徽,肖恩当即夸奖起对方的细心来,“回头我们会给贵长官寄去感谢状…怎么称呼?”
“不敢!这都是我应尽的本职…属下霍金斯?胡德……”
“嗯…先让我看看……”
卧槽!
这是啥玩意?
这么抽象的嘛!
便签大小的纸张上,正中描了一个不太规整的圆。
大圆里面又画了两个横向排列的小圆,再下方是一道裂开的口子。
这东西…莫非是张嘴?!
然后最重要的。
是在大圆的底部,有着四根?四条?还是四只圆柱体。
“长官,我绘画不行…”迎着一众探员面面相觑的不解神色,胡德治安官腼腆一笑,“但原画是怀特先生亲自画的,极为传神……”
何止是不行,简直是抽象!
“根据他的描述,那张鬼脸的下端…连着四只粗状的触手……”
!!!
原来如此……
所有的不合理,都在瞬间变得合理起来。
一切未解的疑点,也都变得豁然开朗起来。
是诡异犯案啊!
那就…都不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