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昊指着赵雯说道。
“我想请大家先回忆一下,在乔学博的真面目被揭露之前,赵雯对他的态度是怎么样的。”
“崇拜,仰慕,以及无条件的信任!”
“我们必须反思这背后的逻辑!”
“毫无疑问,造成这一切最为关键的一点,就是乔学博在身份上的优势。”
“尤其是是对于那些年纪尚小的未成年人来说。”
“对于感情这种事,他们还没有形成成熟的认知。”
“在这种不对等的两性关系中,他们是极其容易受到伤害的。”
“这不单单是在师生关系中。”
“在医患关系,养父女关系等涉及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关系中,也同样存在这种问题。”
“我们承认,女性比男性的性成熟来的更早。”
“而且年满14周岁的女性已经具备了一定程度的自主意识。”
“对社会上的事物也已经有了一定的判断能力。”
“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为自己的性同意行为负责。”
“所以我国法律才给14周岁以上的女性赋予了性同意权。”
“可是我们同时还必须看到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 她对于世界的认知是片面的!”
“尤其是在面对着这些在身份上具备优势的成年男性时,她们就更加容易产生错误的认知和判断。”
“今天观众席上坐着的,都是各个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公益人士。”
“他们代表着我们夏国对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是极其重视的。”
“既然我们重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那我们为什么不能再多走一步呢?”
“我国刑法是不允许人们买卖自己的器官的。”
“既然是自己的身体,自己的器官,我们为什么不把处置的权利完全地交给人们自己呢?”
“因为人们一旦有了这个权利,他们的身体就不再属于他们自己了,而是属于那些足以花钱买下它们的有钱人!”
“有时候赋予人们过多的权利,反而是变相地剥夺了他们的权利!那是害了他们!”
“对于这些无知的未成年少女也是一样!”
“我们有必要收回一些她们的权利,以达到更好地保护她们的效果!”
“在此,针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照护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我强烈建议增设一条罪名: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林昊的话很快在观众席引起强烈的反响。
这些未成年人保护者,对于这种对未成年人有益的事情,自然是持拥护态度的。
更何况是在他们看完这样一场庭审。
了解到这些女生面临这种情况的困境时。
他们的反应就尤为激烈了。
“支持林律!增设罪名!”
“保护未成年女性身心健康!填补法律漏洞!”
“…………”
众人被林昊的话调动。
纷纷开始发出呼吁。
这使得辩护律师蔡兰连最后陈述的机会都放弃了。
一方面是她知道大势所趋。
另一方面她也是真的不想再帮乔学博这个恶心的男人辩护了。
在辩护律师放弃陈述以后。
审判长顾易既没有休庭,也没有当庭宣判。
根据上次的经验,他当场宣布了择日宣判。
然后便按照老规矩,赶紧把案子给报了上去。
林昊这边。
从法院一回去他就开了播。
“各位关注这件案子的网友们,跟你们说明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