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34章 颁布《临时草案》!准备宣判!(2 / 2)让你法律援助,你当场整顿公检法首页

一下就引爆了网络。

虽然这份《临时草案》在形式上,不仅只是草案,还是个临时的。

但是这份决议的第4条却明确说明了,它是可以作为法律依据来使用的。

很显然,这份《临时草案》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魔都井田区的案件而存在的。

而所谓的需要经过最高检的同意,那还不是简简单单吗。

《临时草案》的发布当天。

最高法就跟最高检取得了沟通。

自然也是理所当然地得到了最高检的支持。

所以最高法也顺势发了文。

【《关于魔都井田区爱心福利院虐待院民案的指导意见》】

【日前,魔都井田区爱心福利院虐待院民一案,广受人民群众的关注。】

【对此,本院进行了深刻的研究和讨论。】

【今日,我们已经征询了最高检的意见。】

【经最高检同意,本院正式决定:】

【将立法委发布的《刑法修正案临时草案》作为法律依据,尽快对此案做出判决!】

【本案已由井田区中级法院审理完结,不日便会正式宣判!】

【请广大群众们热切关注!】

这条消息一出。

原本就已经被轰动的网络,再次掀起了一股惊涛骇浪。

网友们纷纷议论道。

“卧槽!卧槽!今天是什么情况?立法委和最高法全都惊动了!”

“逆了天了!我就说法院怎么突然要择日宣判,原来是在憋大招呢!”

“不是,国家还真为了这件案子立法了?这下福利院那些人完了呀!”

“活该!那些人渣就得给他们都送进去才好呢!”

“立法委是真给力啊!给立法委点赞!”

“林律也是真的牛逼啊!真就凭借着一件案子,就让立法委专门给立了法!”

“说什么呢?才不是一件案子!真正促使立法委立法的,应该还是这种现象的广泛存在!不过林律依然功不可没!”

“哈哈!总之这下是舒服了!为这事揪心了好几天,这下总算能安心了!坐等宣判!”

“…………”

三天后。

为了早点让这件案子尘埃落定。

也为了尽快给公众一个交代。

井田区中级法院火速开始宣判。

这一天。

井田区中级法院的门口乌泱乌泱的全是人。

各大主流媒体、小众媒体、自媒体都到了。

只为了第一时间在现场见证这历史性的一幕。

毕竟为了一件案子而特意制定法律这件事。

在夏国法治史上还是头一遭。

庭审现场。

法庭之上坐着的还是上次那些人。

只是观众席上的人员可能有了一些变动。

审判长公孙辉庄严地敲响了法槌,严肃地说道。

“「长虹区法律援助中心」诉「井田区爱心福利院」虐待院民一案。”

“已经本院审理完结,现正式宣布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