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27章 一老一小组团控诉!申庆质证极力反驳!(2 / 2)让你法律援助,你当场整顿公检法首页

“至于2号证人何光,就更不用说了。”

“一个年仅13岁的小孩,对于事物的分辨能力,和对于尝试的判断力,都尚不成熟。”

“举个例子来说,假如他真的看到了卓婷女士用尺子敲打苗露萍女士的头部。”

“那么有没有一种可能,是卓婷女士正在给苗露萍女士进行头部放松按摩。”

“而判断能力不足的何光小朋友,误以为那是一种殴打,故而做出了这种证言。”

“当然,我这只是打了个比方,实际上还可能有无数种可能性。”

“我想说的是,单凭两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词,就对案件事实做出认定,这样是否太不严谨。”

“这是我要提醒法庭的,希望法庭能够认真地考虑这个问题。”

申庆的话虽然听起来像是在狡辩。

但是不得不说,在道理上并挑不出毛病来。

虽然这还不足以说服人们的内心。

但也足以让人见识到申庆的个人能力。

引的无数人为之叹服。

被告席上。

申庆继续说道。

“第二,我不知道原告是如何找到那把所谓的「戒尺」的。”

“但我必须提醒在座的各位,即便真的如同两位证人所说,这样的尺子并不只有一把,甚至还有很多很多把。”

“我们都不能以这样的一把报纸做成的尺子,以及它上面附着的一些指纹,就认定它是用来打人的。”

“我想请问各位,一把纸做的尺子,真的能把人打疼吗?”

“如果各位真的想要打人,你们会选择使用这样一把软趴趴的尺子吗?”

“我想,这把尺子可能并不能满足打人的目的。”

“相反,如果用它来按摩的话,我倒是认为这应该是刚刚好的!”

“所以我并不认同,将这种纸质的所谓「戒尺」,跟打人联系起来的说法!”

听申庆这么一说,有些吃瓜群众也不禁怀疑起来。

对哦,这种尺子真的能把人打疼吗?

这该不会真的是按摩用的吧?

申庆继续表达着质疑。

“第三,1号证人何光说,除了卓婷以外,福利院的其他工作人员也经常打骂院民。”

“且不论何光所说是真是假,我只想说……证据呢?”

“即便抛开二人证言的可信度不谈,我们都知道,想要认定案件事实,单凭证人证词是不够的。”

“如果原告方主张认定证人证词有效,请提供相应的佐证!”

“否则,我方一律不予认可!”

嚯!强啊!

红圈所金牌律师,恐怖如斯!

即便两个证人的爷孙情再感人。

也不能因此就认定他们说的一定是事实。

毕竟这里是法庭。

感情用事是不可取的!

还得是摆事实讲道理!

不过要说到证据。

林昊可是丝毫不慌的。

要说别的,林昊可能不一定拿的出来。

但是要说证据,林昊绝对管够!

求锤得锤!

今天就锤你个心服口服!

林昊不慌不忙地笑了笑,说道。

“申律师,你是想要实证是吧?”

“没问题,一点证据而已,你想要多少,我就可以给你多少!”

接着,林昊扭头对着审判席说道。

“审判长,我方申请出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