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83章 ?江西赣州服装店女老板命案?(2 / 2)长夜难眠迷案首页

警方从死者公婆那里得知,案发当晚,死者丈夫是在家里住的,但他回家比较晚,大约晚上 10 点回的家。这样一来,死者丈夫就具备了作案时间。警方当即传唤其前来问话,他解释称,当天晚上下班后,心情不太好,就到河边闲逛去了,一直到 10 点钟才回家。然而,很快他的话就被街面监控视频戳穿了。案发前,他骑着摩托车从单位驶向了妻子姜云露的服装店方向,案发后十点多的时候,从服装店方向回来。这与他自己所说的在河边散心不符,虽然仅凭监控无法肯定他是否去过现场,但他撒谎的行为再次增加了他的嫌疑。警方马上提取姜云露丈夫的 DNA 进行比对,鉴定结果却显示,与两份生物检材都不符合。

一连三个嫌疑对象都被否了,案件又回到了原点。专案组再次会商,对调查情况进行复盘时,发觉对张元凯的调查有个疏忽,张元凯洗澡的时间不明确,太笼统了。看门师傅反映,那天晚上张元凯好像是傍晚 7 点左右进去的,9 点左右出来的,也就是说,案发时间张元凯一直没有离开浴室,但正是这个时间引起了警方的怀疑。洗一个澡洗了两个多小时,这太不符合常理了!

警方找到当天晚上在浴室里洗澡的工友,工友回忆说,当天晚上他们都是八点半离开浴室的,碰巧遇上了来洗澡的张元凯。这与浴室看门师傅所说不符,工友和看门师傅谁记错了时间呢?为了一探究竟,警方走进了那间浴室。

张元凯单位的浴室在一排平房内,进入大门是一条走廊,浴室就在快到走廊尽头的地方。让警方感到惊讶的是,在这条走廊的尽头还有一扇门。看门师傅说这个门平时不锁,穿过这个门,一条河展现在警方面前,河上面有一座小桥,顺着桥过去就是死者所在的那个镇,死者的服装店就在镇口不远。

张元凯当天在浴室里待了两个多小时,那么他完全有时间从后门出去,抄近路赶到案发觉场,作案后再回来。警方通过侦查实验发觉,从浴室的后门走到案发觉场来回只要四十分钟。

警方当即采集了张元凯的血液样本,他的 DNA 与死者颈部遗留的 DNA 相符!看到鉴定结果,张元凯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瘫倒在地。

侦查员们都非常兴奋,感到案子马上就要破了,但接下来的审讯又出了状况,张元凯说他去过现场,但没有杀人。

张元凯交待,案发那天晚上 7 点多,他去浴室洗澡,但刚进浴室姜云露就打电话来催他尽快还债。为了躲债,张元凯已经半个月没有见姜云露了,电话里姜云露的声音勾起了张元凯的欲望,他当时在电话里骗死者说 “今天刚结了工资,马上就到你那里去”。

为了节省时间,张元凯从走廊的另一扇门跑出去,抄近道去了姜云露的店里。姜云露发觉张元凯根本不是来还债的,只是想和她发生关系,气愤地骂了他半天。而张元凯除了在对方的颈部亲了几口外,并没有达到目的,灰溜溜地走了。他抄近路返回浴室继续洗澡。

然而,经过进一步调查,真正的凶手并非张元凯。警方通过对案发现场周边的再次排查,发现了新的线索,最终锁定了真正的凶手张华。

张华与姜云露并不认识,他出来找工作,钱却被偷了。张华怀疑是在公交车上坐在旁边的年轻女子偷的,而姜云露恰好被他误认为是那个偷钱的人。案发当晚,张华路过服装店时,看到姜云露便认定她是 “女窃贼”。姜云露否认偷钱并将他赶出店,而此时张华接到姐姐催钱的电话,情绪崩溃,再次闯进店中推倒姜云露,用手掐住她的脖子致其死亡。之后张华将尸体拖到二楼,在卫生间发现安全套并对姜云露的尸体进行了侵犯。最后张华拿走了姜云露的手机和金项链。

张华因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等被判处死刑。

这起案件中,姜云露遇害令人惋惜,也提醒人们要注意自身安全,谨慎交友。同时,也警示人们要尊重他人的生命和尊严,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