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吧,看你刚才表现好一脸表情陶醉的很,你快去快回,争取上班前我们再来一次。”
孟强眯起来又大瞪:“你不是说我像个死鱼一样吗?怎么又表情陶醉了。”
妻子有点上一根烟:“你特么脑子坏了吧,我哪有说过你像死鱼,趁我现在心情好,赶紧给我滚出去。”
孟强赶快穿好行装,往县警局开,中途他专门从会宁路经过,没想到大半夜还有好些人在路上闲逛。很快他便看见了37号和39号中间有一个缺,他停在记忆中38号的位置,这里竟然是直通向下一条街的小巷。
孟强走进小巷,他自小是溪县长大的,但却不记得这里有一条通路,这小巷的景色也陌生得很,绝对没有来过。
几个拿着啤酒瓶有些醉醺醺地人路过,孟强拦着他们询问:“小兄弟,这里是一直有个巷子吗?”
几个人盯着巷子看了许久:“我记得这儿好像是个比较高的房子,外面的墙还是黑的,跟其他建筑都不一样。”
粉毛道:“我记得好像也是,大晚上路过这儿总会听见唱戏声,渗人得慌。”
绿毛道:“这儿不是一直都是巷子吗?前些天这儿摆路边摊卖螺蛳粉的人还被抓了呢,真是可惜了,那螺蛳粉儿我现在想起来都还想吃。”
“你是酒喝蒙了吧,这儿卖螺蛳粉的不就住那黑屋子里吗,闻着臭死了,前天警方不是也公布了吗,说是个连环杀人碎尸狂,你自己想想他是用什么泡得螺蛳粉儿。”
绿毛闻言立刻吐了起来。
这几个人的记忆竟然是不同的,他们两个人一个说螺蛳粉臭,一个说香,这记忆的差错难道跟喜不喜欢吃螺蛳粉有关吗?
“你们三个平常都吃这螺蛳粉吗?”
粉毛道:“那玩意儿我不吃,不知道吃他的人是怎么下口的,怕不是狗变的。”
黑发道:“我偶尔吃点,就还能接受吧。”
绿毛吐完一大口:“我也不常吃,但这里这家确实太好吃了。”
“谢谢几位小兄弟啊,晚上走夜路慢点。”
孟强告别几人,坐在驾驶室里思考:这三个人倒是刚好算对照试验,首先可以的出记得是巷子的跟记得是屋子的与喜不喜欢吃螺蛳粉没有关系,而那黑发听了碎尸的事情一点反胃的迹象都没有,正常人是绝对不可能如此的,所以他肯定是没有吃过这儿的螺蛳粉。
那么问题的关键是吃螺蛳粉吗?但是我也吃了,为什么我记得这儿也是房子呢?不行还是不够严谨,得去局里查东西。
孟强继续向县局开去,路过一个烧烤摊总觉有些奇怪,坐路边的人都拿着一个特别大的钳子夹肉,现在烧烤的流行是这样吗?这钳子不是当年用来夹蜂窝煤的夹子吗,这玩意儿竟然都上餐桌了。
孟强出了会宁路,县城立刻变得冷清了起来,路上一个人都没有,仿佛所有的夜生活都集中在了会宁路。
“真是怪了,会宁路以前夜市也不发达啊,出了命案反而成了网红打卡地,彻底带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