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序一脚深一脚浅地踩在湿润的泥地上。
1982年的农村,空气中弥漫着稻田和泥土的混合气息,远处传来几声鸡鸣和狗吠,打破了乡村的宁静。
他刚刚正从路边的那个简陋旱厕里出来,胃里翻江倒海,强忍着才没让自己吐出来。
那个旱厕,不过是用几块木板和茅草搭成的简易棚子,里面没有冲水设施,只有一个大坑,坑里的粪便堆积如山,苍蝇嗡嗡作响,令人作呕。
陈明序用手背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将新鲜的空气吸入肺部,驱散鼻腔里刺鼻的臭味。
他的目光扫过周围,看到的是一片片低矮的土坯房,房顶上铺着稻草,墙角长满了青苔。
村里的道路是泥泞的,雨后更是泥泞不堪,每走一步都要小心翼翼,生怕滑倒。
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中山装,裤子是那种常见的蓝色劳动布,脚上是一双解放鞋。
陈明序环顾四周,心中涌起一股激动。
他意识到,自己已经重生回了那个物质匮乏、生活简朴的年代。
而这也是他当初留下无数遗憾的年代和地方。
如果人生真的能重来的话,他是不是就可以弥补这些遗憾了?
“不知道现在家里怎么样……”
时隔数十年,他竟然有种近乡情怯的感觉。
他老房子位于山脚下,前面是院子,后面是破旧的土坯房,屋后面是个小院靠着山,搭了简易的牲口棚。
屋檐下的瓦片残缺不全,墙壁上布满岁月的裂痕。
院子里,简陋的晾衣绳横跨在两棵树之间。
丁秀秀手里拿着几件沉甸甸的秋衣秋裤,站在晾衣绳前,踮起脚尖,努力地想要将衣服挂上去。
陈明序站在门外,呆呆地看着这一幕,眼眶湿润,脑海之中尘封已久的记忆慢慢浮现上来。
前世的时候,他是有些好高骛远的。
上了个初中就自视是个知识分子,对农村生活充满了厌恶和不屑。
他总是梦想着能够离开这个地方,去到大城市,过上富裕的生活。
但他的这些想法和行为却是那么的不切实际。
但他又偏偏不信那邪,经常拿家里的钱出去想着赚钱,结果自然都失败了。
最后一次,他甚至跟亲朋好友借了笔钱就抛下妻女出去闯荡,结果亏得一干二净。
亏了钱后,他就不敢回去,悄悄躲在外面。
最后还是被他抛弃在家里的媳妇拼命打工赚钱,帮他还了账。
但他媳妇也因为劳累过度得了胃癌,他偶然得到消息赶回去的时候,甚至连媳妇最后一面都没见上。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幡然醒悟。
但一切都已经晚了。
他的下辈子一直是在痛苦中度过的。
没想到老天爷竟然还愿意给他一次重来的机会。
而且还是在他打算借钱出去闯荡之前。
一切都还有机会,这一世他一定要好好弥补媳妇和三个女儿,带着一家人过上幸福的生活。
“呀,你怎么一个人从镇上回来了?”
丁秀秀若有所感的抬头,看到是陈明序,脸上露出意外的神色,语气平淡,“你这是咋了,怎么就哭了?”
“没事,眼睛进沙子了。”
陈明序连忙抹了把脸,压住心中的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