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康心喜,揖首领命。
元稚从袖中取出一纸手书,说道:“此乃中郎将手令,明日辰时,请丰年持之到中郎将府衙,支取军资五百金,粮草一百石。”
卫康大喜,肃然领命。
大掌柜笑道:“元先生,贵部初建成军,万事开头难,某家虽薄,愿赠五十金、粮草一百石,以助军需,请勿推辞!”
元稚欣然受之。众人欢喜,推杯畅饮。到了戌时,元稚辞座,言说商议军务。大掌柜不敢勉强,遂撤席散筵,自去歇息,仅留元稚、卫过、卫康三人在堂。
元稚说道:“子度,左曲两屯长之职,你自行择人任之。明日即去招募民夫三十人、马车三十辆,并购置良马五十匹,此二事不计代价,务必完成!”
卫过说道:“军司马放心,保证完成任务!”
元稚又道:“丰年,明日支得军资粮草,购置冬衣百套,弓箭马刀能买多少就买多少,此二事亦不计代价!”
卫康说道:“得令!”
元稚吩咐完毕,即回客房休息。卫过、卫康招来休利、伏罗、普根三人,略谈元稚出任别部司马之事,又谈元稚赐名之事。卫过正色道:“现命休利为左曲左屯长,伏罗为左曲右屯长,普根做军司马大人的护卫、马夫兼传令兵。”休利三人自是欢喜领命。
卫过、卫康又分别细说了招募民夫、车辆,购马、买冬衣等事。
休利说道:“我去购马,我会相马,熟悉城外养马的部落。”
伏罗说道:“我去购马刀弓箭,城内铁匠铺我熟,城外猎户也熟。”
普根说道:“我去购置冬衣。”
卫过、卫康相视而笑,说道:“我们去招募民夫马车。”
接着众人议定各项帮办人手,一起来到后院马棚,集合那二十名义从兵,宣布别部成军之事,说明次日各人行动职责。众军士亦是欢喜,喧闹良久,方入铺歇息。
次日辰时起,除文稚高卧客房,其余众人分赴四方,忙将起来。大掌柜亦是殷勤,安排不少货栈伙计前来相助,因此诸事不乱。到了酉时,众人回归,各自汇报战果,经卫康归拢造册,由卫过呈送元稚过目。册上详细,摘录如下:
一、购得良马五十六匹,每匹五金,计费二百八十金,义从军原有马四匹,故部属战马共六十匹。二、购得马刀六十把,每把一千钱,计费六万钱,义从军原有马刀十五把,故部属马刀七十五把。三、购得良弓一百张、箭矢千余支,每张弓六百钱,每支箭十钱,计费七万余钱。四、购得冬衣七十套,每套五千钱,计费三十五万钱。五、招募民伕三十人、马车三十辆,民夫每人每月三千钱,需预支一月,马车每辆五千钱,共计费二十四万钱。六、中郎将府衙支取粮食一百石,离石卫氏货栈助资粮食一百石,购置草料若干,共费约二万钱,购置盐巴、药材等若干,计费约五万钱。七、中郎将府衙支取军资五百金,离石卫氏货栈助资五十金,扣除以上各项开支,现有一百九十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