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子,怎么说走就走,也不打声招呼。”
天未亮,我收拾完行李,正将欲行,却被大叔拦下。回想起自从红发少女离去后过去的这几天,和村里的孩子一起学精灵语,跟着沁一起播种树苗,又同大叔学了几招枪法。有时真觉得自己从此以后就该住在这村子里,但这种氛围让我舒适却又有说不出来的不自在,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或许某天当我洗清了自己的罪,我还会回到这里——如果我还找得到来时的路。
我不擅长告别,我想也不会有什么人擅长离别的场景吧,即便是村庄里玩耍的孩子,在傍晚回家时也会流露出不舍的神情,即便他们明天还会再见面,而如果某一天他们知道自己再也无法相见会如何呢,我想或许他们永远也不会经历这么一遭,而是在某个稀松平常的傍晚和朋友说了再见,却再也不见。
我并未思考该如何回答,而是下意识的停下脚步,深吸一口气又将其叹出:“我走了。”
“等下,”大叔并没有像以往那样大嗓门,只是慢步拿来一件衣服,“我不会挽留你,还有这件衣服是我家那俩给你做的礼物,带着吧,穿不穿随你。”
我接过他手中的衣服,随即套在身上:“我也没别的好衣服能穿,替我谢谢她们。”
“如果我年轻个十几岁,或许就和你小子一起出去闯闯了,”大叔对我说话,却又别过脸去看着远处,“但现在我只想保护好媳妇和娃。”
我嗤笑一声,也不知是对大叔前些日差点弄丢女儿的嘲笑,还是对自己未来看不见方向的苦笑。
“湖城也不过是这世上众多王国中的一个而已,从这再走远些,湖城能直接干涉到的势力范围也就差不多了,你应该庆幸没有惹上更大的。”大叔拍了拍我的背,顺着这股劲我停下的步子又往前迈去,看着我走远,他又提起嗓门说,“多走走,走远了就想家了。”
我其实一直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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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摸着走了十天总算是走出了这重山叠嶂,依我看,就算给血王城十万大军也难以翻山越岭来到此地。依大叔所言,出了山之后顺着河流走就能看见村落了。一想到马上就能有个正儿八经的歇脚处,反而浑身开始疲惫起来,总想着怎么还没到,却又走了许久才见到村子。
到了新地方,果然还是要首先尝尝当地的特色菜啊,我挑了家看起来人不多却也不冷清的饭店,随意找了个位置坐下。
不知是打杂的还是老板本人,但当他给隔壁桌上菜的时候,我便问:“老板,你们这边都有什么招牌菜?”
话音方落,此人就迫不及待的回答:“嘿,这你就问对人了,这还没有比我更会吃的,我三岁就在这吃饭,五岁吃遍所有菜,十二岁比饭量吃吐两个壮汉,十七岁。。。”
随即周围的人都传来哄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小二,你也吗可别吹牛了。”
“即是外国来客,当尽地主之谊,就给这位客人上碗渔须面吧,账记我身上。”
哄笑之中传来清澈的少年声,随声音传来处望去,只见是一位白衣少年独自坐在角落,看上去年纪不过十七八岁的样子,脸上犹带着一丝稚嫩,却散发着与之不匹配的沉稳的气场。
我答应道:“我钱带得也不多,既然有人请客那我只好多谢小兄弟了。”
白衣少年只是继续吃着桌上的菜,并没再回应我。
“好嘞,一碗渔须面。”小二虽是这样喊着,却已经把面端来,想必是早就做好了等着客人点。
我摆摆手示意他不用再喊了,赶紧放上桌我吃就行了。小二将面摆上桌,我拿起筷子一尝,这也没啥特殊的啊?
没忍住问了句:“这东西为什么叫鱼须面?跟鱼有什么关系?”
小二答:“这儿本是渔村成的国,渔夫吃面的时候不用筷子直往嘴里倒,胡须全都烫在碗里,故而叫渔须面。”
我瞬间就想到大叔吃饭时候的样子,简直如出一辙,真若如此,给这菜取名的人多少带点恶趣味。
“行,你别说了,我听够了。”我立刻制止店小二继续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