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章(1 / 2)在人间三零二四首页

电影有两个小时,并想是走去家门,散步散心散去记忆,可不曾想到,越是想逃离的事情,却越是无法远离,最终还是慢慢的向你靠近,正如这电影,又把我拉回了记忆里面去了,又拉到了远点,拉回最初的位置。看完电影《解忧杂货店》,还是有感触的,并不是电影有多好看,小说改编的电影,我更喜欢看小说,小说的魅力在于它能让人充满想象。小说是今年4月份在左市集训的时候看的,情节和内容确实也已经模糊了。电影的感触在于那写信的交流方式。这就让我想起了昨天在电子邮箱里看的邮件。里面提到关于写信的事情。

确实,我的高中是从三零零五年到三零零九年,一共四年,虽然比别人多读了一年,但也没能考出个好分数,别无选择,去北市呆了三年,原因很简单,因为我喜欢大海,就是想去看海,再次就是北市也有我喜欢的计算机专业。

高中四年,其他人都已经用OM进行交流了,然而我的交流方式却还是靠写信。从那时候起,就已经开始和同龄人开始脱节了,当别人都在感受科技进步带来的交流喜悦的时候,而我对着新事物却极为反感。

因为每当周末来到时,网吧里挤满的都是高中生,一进网吧就是玩游戏,这也是我极为排斥的一件事,也是后来我对游戏十分厌恶的诱因。不过去网吧,也并不都是玩游戏的,也有上OM,听音乐,看电影,看动漫的,然而这些是我后来,也就是!三零零九年申请了OM后,才知道网络还有这样的功能。

对上网,聊OM,玩游戏不感兴趣。但对于阅读,我确十分的爱好,喜欢读书,也是初中的一位政治老师的引领下喜欢上的。喜欢的书并不是课堂上的教科书,倘若我对教科书如对其他书籍一样感兴趣,高考也不至于只得那么一点分数,也不至于落得去北市看我喜欢看的大海。

喜欢读书是一方面,购书却是十分困难的,高中的生活费并不多,新桦书店或者桥头的两个稍大一点的书店是不敢去买的,但是经常去看。能买的书,都是地摊上十元一本的书,虽然都是盗版,但内容却还是可以看的,映像最深刻的书还是鲁先生那本精选集,陪伴了我好多年。

四年时间里,竟不知不觉的买了好几箱的书,回到家还常常遭到父母开玩笑似的数落。后来在北市,北市的几个较大的书店也经常逛,但是并不会买。那时用的还是父母的钱,不敢乱花,然而城湾广场的长青路的那条烧烤街的街头却是有地摊书卖的。每到周末,必定会去哪里淘几本书回来。因为大专的生活费要比高中生活费宽裕得多。买的书也逐渐多了起来,只要是感兴趣的就买,或许买一本回来,翻一两页就丢了,根本没静下心来去好好读,那个年纪确实还是太浮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