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远第二天八点闹钟响了后起床看邮件。
果然,对方的邮件七点不到就来了。
【同学,我们充分感受到了你对AI领域的热情。也很欣赏你的研究精神。请添加微信进一步联系,希望我们可以一起为人类的平等自由而努力。】
呕~~,‘还好老子还没吃早饭!’
加微信?这就让林远犯难了。
像O组织,搞不好哪天就会出事。林远想起上次的录取通知书事件,最麻烦的就是那一通电话记录。
好在那通电话的时间足够短,林远咬定是接到的骚扰电话。并且那做假证件的影印店老板业务过硬,在自家店里装的摄像头都是纯摆设的--有监控画面但是不会录入硬盘。
所以,林远这才得以凭着证据不足躲过了那遭。
而与OCR方面邮件往来的话,林远也并不惧怕。因为OCR是正儿八经注册在HK的一家合法机构,至少明面上是合法的。
林远的邮件里头也没有触犯什么禁忌,即便OCR将来东窗事发,林远也完全可以腆着一张无辜的笑脸,“我不造啊,我也不造对方是辣样的一家机构。我要是早造的话,我一定。。。”
可对方既然提出了要加微信,那多半就不是纯公式化的沟通了,而是很容易会聊到一些擦边的东西。
最重要的是。
林远用来给对方发邮件的邮箱是特地去网上买的三无账号,可特么微信必须是实名制的呀。
算力资源滴,我要。风险滴,我不要。
咋办,这下就为难了。
告诉对方咱也别加微信了,就拿邮箱当成聊天工具吧?这显然不现实。
拿脚趾头想一下,对方提出索要微信,多半也是存了要你纳投名状的目的。
林远纠结了好一会儿,最后无奈,只得还是采用了自己的微信号。
正所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只能在后续和对方的沟通中尽量发挥语言艺术了。
(PS:此处合理的剧情显然不应该是这样。《孤注一掷》中那些恶魔有被实名制这个问题困住吗?不说了,40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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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远在万般纠结中把自己的微信号通过邮件发了过去。
不多时,他就收到了一个好友请求。
【企业微信:OCR申请专员12号,请求添加您为好友!】
这昵称倒也直接。而且特么还是企业微信,正式的压皮。
林远通过申请后就开始了和对方的聊天。
【同学你好,怎么称呼。】
事到如今,连微信都加上了,也就不用在乎自己的大名了。
【我叫林远,是紫金航校的研究生。想申请贵司的算力资源,不知需要什么前置条件。】
【林同学,你好。我们是一家非盈利机构,很乐意为像您这样的青年学生提供学习上的帮助。我们并没有明确的前置条件,而是会将你的情况收集后提交审核。为了便于你获得算力资源,希望你在后续的聊天一定要如实与我沟通。】
【好的。那现在可以开始了吗?】
【当然。】
【林同学是什么专业的。】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申请算力资源的size和目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