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头离群的独狼,抛弃一切牢笼,不顾一切的去追寻自由。
我快乐的日子突然结束了.我希望我能活下去,但当我看到这样的照片时,我想,“这是我的!”我还活着!
这是我的一位前辈对我说的话,虽然我实在是不好意思叫他前辈,在我的记忆里,他大多数时是一个风流倜傥的男人,但是他冒出点坏点子的时候,倒像是个彻头彻尾的地道流氓,或者是满肚腹黑的黑帮混混,如果不是他却时常边自证清白说浪漫是刻在人类深处的基因然后边就着啤酒大吹大擂对远处的漂亮姑娘吹口哨的话。
我们还有一位热情的邮递员小姐,当你站在她面前,她从光线下走来,你会觉得你看见了缪斯。她脸上常挂着笑容,白金色的眉俏下是黄宝石般的眼睛。那像是真正的魔法,就算你生气难受郁闷的像吞了一块石头,遇到她时也会开心的由心的认为自己获得幸福,就连“Eternal sorrow”面对她时也会难得露出笑容。
毫不夸张的说,那一天最初可以用飞来横祸来形容,浮妄般的梦境里若有若离,简直是件着肩的霓虹色的嫁衣。
迷雾溢出蓝色的海岸,海面上浮出数不清的橙黄火光,当下午的阳光从窗户斜斜地酒在书的封皮上碎裂开来时,青苔延展至无尽的天,烈日照在蒙尘的巴旦杏树上的嗡响,午休的昏恢中响起的火车汽笛,那列带他回来的火车,延着弯弯轨道冲破硝烟和泛着秋天味道的季风带他离开,一切虚幻的不切实际,留下的只剩街旁的老奶奶甜点店里的奶香味。
那是她最喜欢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