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加上今天,我也算是个活了有5000多天的身经百战的人了,凭着这5000多天不停积累的经验,我可以断定,少年时代的感情,虽说美好却也多是虚伪和丑陋!你可以将它看做你少年时代的回忆,却不要当真。你也可以将其视为,儿时的幻想,但不要沉醉其中,无法自拔,要适可而止,懂得”现实”。什么山盟海誓,什么余生唯你,皆是过眼烟云,得过且过的幌子罢了。
我们可以用心去等一个人,却不等让一个人用心等你,我们也可以去喜欢一个人,却没有能力让你喜欢的人喜欢你,爱情只有双向奔赴才会甜蜜,感情这个东西只有长久才会显得珍贵。
作家林夕写过“对不起,我的一切男友都称为初恋……”如同所言,这很有才华!所谓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只要习得了这个神通,又怎还会怕别人问呢?
我是一个可以当模板的例子,谈了多少个已经不重要了,更何况,就算重要的话,我也记不得了呀!我的初恋怕要追溯到幼儿园时期,那才是真的懵懂无知。忘记她叫什么了,却清楚地记得她的长相,那是我平生所见中,生的最俊俏的女孩了,带水葡萄般的大眼,欧洲人才有的一头棕色卷发,风一吹,光再一照,好不漂亮!
five岁的年纪能怎样?连句”喜欢”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只想和她在一起时间长一些,多呆一会也就知足了。学习了在一起,吃饭了在一起,就连午休也要睡在她的旁边。就着点儿事,还成了童年不可缺也不能说的回忆了,若按真的来说,恐怕唯有那才称得上是最纯洁的爱吧!
幼儿园的生活唯美却短暂,那些零零碎碎的记忆,也只容得我拼凑出这么一个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的恋爱。
我的小学生活可以看做两个部分,但这两个部分演绎的却都是我的年少轻狂。
再大点的时候喜欢了一大堆人,又谈不上是喜欢,只是那种初次对异性有感觉的喜欢而已。三十来人的班,十几个女生,都成了当时我的梦中情人,现在也仅仅能记住几个,那时的我算是情牍初开,一撒网,又一拽,捞上好几条来!
那时作业算不上多,便有了充足的时间去玩。刚放学,不!还没放学,我便打通人脉,约去玩。回了家,换了件超级哇哇塞的衣服,便冲进那个只有女生的群里去了,而每每半夜才能回家……
那个年纪也算不得小了,也懂得了喜欢的意思,却并没有心动,只觉得有那一群可以成天玩在一块的女生就够了。
学英语时我别了养我十年的故乡,却并没有什么可留恋的,那群女的?早就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