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slie把水杯递给沈蝉,颀长的身躯被白色重绢过膝裙包裹着,走到落地窗前。
巴黎的晚霞仿佛也认为她穿着过于朴素,便浓墨重彩地把她通身染成一片胭脂粉。
“亲爱的。你见过魔鬼吗?”
十七岁那年,郝梓铭跟着做独立音乐人的父母一起搬到了纽约。
他的父母跟世界上任何一个向往自由的灵魂一样,只要一想到自由女神神像在向她招手,便浑身热血沸腾。
他们把郝梓铭放在布鲁克林一家私立学校读语言,自己却成日跟一群自称音乐人的瘾君子鬼混。
瘾君子中,一个看上去最温柔的男人,在某天郝梓铭从学校回家后,趁着他父母酩酊大醉之际,强行侵犯了他。
并且录下了全部过程,还对少年说,假如报警,他就把录像带寄到中国,送他的女孩手里。
郝梓铭想过反抗,然而男人每次都是先吃药再侵犯他,并且用遍了几乎所有他能想得出的工具来虐待他。
慢慢地,郝梓铭居然开始喜欢上这种虐待,他强迫自己喜欢上了瘾君子。
他开始跟着他一起吃药,之后一起用皮鞭、锁链、电击棒和夹子来寻求身体的快感。
也是在那个时候,他认识了纽约华尔街的实习生陆晏璋。
陆晏璋是他所见过所有的人中最聪明、也最混蛋的人。他可以用他聪明的大脑轻而易举地取得任何人的信任,然后利用人性牢固而长久的弱点来驱使他人,完成自己的目地。
年轻时的陆晏璋游走在黑色和白色,精英与混蛋之间。他英俊的外貌、矛盾的性格吸引了无数男人女人,Leslie和他的男友也位列其中。在那些长的似乎永远看不到尽头的日子里,Leslie的男友,也就是最初侵犯过他的人最终死于一场用药过度。
“你有什么打算?”陆晏璋看着Leslie充满了胶原蛋白的脸问。
“我要考斯坦福,像你一样。草遍全世界的资本市场!”
年轻的Leslie考上斯坦福那一天,陆晏璋成立了自己的资本王国。
再后来,Leslie认识了着名设计师可可香奈儿的学生,很快便显示出了一个设计师的天赋。
“你没有想过联系何欢吗?”沈蝉忍不住问道。
“我有什么资格联系她呢?我该怎么解释在我身上发生的一切?那么混乱肮脏的一切?我又怎么配得上那么完美的她?我情愿她以为我死了,也不想让她知道我经历的丝毫过往。”
“愚蠢的男人永远只站在自己的角度看问题。”
何欢的脸色没有什么变化,只是嗓子哑了。她想抽烟,沈蝉看她忍的辛苦拍拍她的手示意她可以去阳台或者洗手间。
“那你们聊。问问他是怎么下决心切了那玩意儿的。”何欢给了沈蝉一个苦笑,起身往洗手间走去。
“Leslie,不,郝梓铭,其实我看见你第一眼就觉得奇怪。你身上完美地糅合了男人与女人的优点,我甚至怀疑你是陆晏璋的情人或者女朋友。”
“我?”
郝梓铭食指指着自己的鼻头,声音中带着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