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鹰搏杀重在速度和力道,野兔回击则胜在小巧与转環之术。
苍鹰捕食,十次有九次成功,概率极高,向上幻想着自己飞上高空,化为鹰身,双臂化翅。
劲翅扇动,搅起阵阵罡风,双翅一收,如一支黑箭般射向目标两足十趾变长,生出利爪,伸缩自如,一爪下去,开金裂石,端的威力不小。
化身野兔,身体灵便,感知敏锐,能提前预判危险降临,闪转腾挪,极为轻巧灵便,后腿蹬处,往往出其不意,从刁钻的角度予敌以重创,足以保命。
时间流逝极快,癫经真气在经脉内流动顺畅,手脚使出的招数比苍鹰和野兔不遑多让。
向上不知不觉间已将两套技击之术练得极为纯熟,心中一动,试着将两套各有千秋的技击之术融合。
没有技击基础的他虽有炼气的底子,倒也累得气喘吁吁,汗如雨下,脚下的山石被刨起了一个个小坑。
五分钟之后,一套完美的技击之术由向上施展开来,竟引得身周的空间一阵波动,平地刮起一股旋风。
“嘘……”
光头仰起向天,一声如龙呤般的长啸袅袅飘向云端,四散的音波一圈圈袭向战斗中的苍鹰和灰兔。
将它们的身体激得撞在山石之上。
筋疲力尽的鹰兔被音波袭身,如被铁锤击中,瞬间头颅软垂,生机断绝,已没有了一丝气息。
光秃秃的石山上拳头大小的石头被音波震碎,荡起一团团粉末,随风消散。
向上低头望向地上一动不动的苍鹰和灰兔,无奈地摸了摸微汗沁出的鼻尖,摇头一阵苦笑。
显然他的啸声中蕴含着修来的真气,威力巨大,无心杀鹰兔,鹰兔却因此而死!
在他剧烈地奔跑和拳打脚踢间,一双新布鞋早变得面目全非,两只脚的大拇趾从鞋尖顶出,怎么看比他换下的那双饱经风霜的烂鞋还要破上几分。
用布满尘土的衣袖擦了擦脸上的汗水,爱惜穿戴的他心头充满的更多是欣喜。
长长地吐了一口气,感觉身体轻盈了许多,举手投足间,肌肉中平添了几分力气。
捡起地上体温尚存的苍鹰和灰兔,向上心头一片茫然,如果没有自己的出现,灰兔也许已逃脱保住了性命,苍鹰即或捕猎失败仍会飞上云端,选择下一个捕食的目标。
他自己不知道的是,在他仰天长啸的一刹那,双眼中一闪而过的红光比昨晚修成癫经第一重时更是浓了几分。
修道者,炼气总论上有记录,真气练至高深处,飞花摘叶即可伤人。
霸道的癫经血色真气杀生于无形,虽然只是两个小小的飞禽走兽,管中窥豹,可见一斑,仅修到第一重就有如此效果。
向上虽然不明究里,也从未想过去尝试用真气驭使花叶伤人的事,仰天长啸也是因技击之术有成,偶有所感而发,亦不是刻意为之。
但见真气威力如此巨大,心头也是暗自高兴,修道的决心更大了。
只是如何控制自己的力道,还要慢慢摸索。
向上在山崖边的杂树上毫不费力地扯下一根葛藤,将收获的野味拴住,连同脱下的布鞋提在手上,看着升高了不少的日头,向着高处飞奔而去。
扶风的叮嘱在耳,知道自己脚力重,再穿着鞋一通乱跑,进城以后就只能打赤脚了。
站在山巅,向上看到了远方那一大片城池,对准方向,也顾不得寻找那条可通城门的小路,披荊斩棘,径走直线,一路狂奔。
浑不择路的一阵疯跑,早将汗水洇湿的布袍吹干,但上面却增添了不少撕裂的口子。
在离城门两百米处时,他看到了焦急地站在人丛中朝着来路引颈而望的父母,赶紧转到宽敞的大路之上向前疾走,速度却比在山间有荆棘受阻时慢了一半不止,以防有心人过份关注。
夫妇二人望着衣衫褴褛赤脚飞步而来的儿子,哪里顾得上责怪,从家里出发到现在已近一个小时,距他们点卯开工的时间已不到二十分钟了。
如若上班迟到,今天的工钱取不到分文。
向上极为后悔,怎么不将布袍取下,如破鞋般提在手中,这可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见向上急步前来,扶风瞪了一眼,微嗔道:“你这个疯小子,在家里文文静静的,怎么一出门就变野了?走不了一里地就不见了踪影!如果迷了路,误过了考期,如何是好!”
向上讪讪地摸了摸鼻,高高举起手中的鹰兔,“妈你就别说了,我见到有老鹰抓野兔,就顺着它们的方向追了过去,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倒让我捡到了好处。这不,能换点钱吧?”
“咱家里什么时候要你这傻小子挣钱补贴家用了?这么大的人了还不要我和你爹省心,你是要气死我还是要急死我才好!”扶风见儿子赶到,担忧的心情放下,可忍不住鼻子一酸,眼圈一红,目中渐渐有了水气。
向选在一旁搓着手,看得出来神情亦是颇为紧张。
向上见父母关心自己,心怀歉疚,赶紧上前用空着的手搂向扶风肩头,声音变得更加柔和:“妈,咱们就不要站在城门口说话了,我看时日不早,该进城了!”
扶风扭转身,悄悄擦了擦眼角,懒得挪开儿子的手,用指头怜爱的在向上额头上一戳:“进了城别再到处乱跑了,惹出了事,我们穷家小户的,可是赔不起。如果遇到那些纨绔子弟或豪门恶奴,打你一顿都是轻的,搞不好还会把你打死了丢到荒郊野外去喂狗!”
“妈……就我这身板,瘦骨嶙峋的,他们要是不心疼硌得自己手疼,就尽管打好了。至于您说的那些野狗,可精得很哩!挑肥拣瘦,估计正眼都瞧不上我一眼。放心吧!进了城,我会顺着城门这条路一直走下去,直到学堂门口,绝不走岔半步。”手里提着鹰兔,心里想着刚刚练会的技击之术,兴奋难抑,向上口花花的,心思根本就没放在考试这件事上。
有不良少年和恶奴向其进攻,被他几鹰爪和兔蹬搞得狼狈倒地,待有更多的人赶来后,则往地下一躺,屏住呼吸装死。
“把他扔到乱坟岗去,丢给哪些死狗!”
“要得!这人怎么这么不经打?先前不是挺凶的吗?”
……
一群野狗围了上来,躺在地上的向上突然睁开眼,气走丹田,“呔!”的一声大喝,音波滚滚,唬得那帮被撞得嗷嗷直叫的野狗仓皇逃蹿。
……
等到再见到那帮不良少年和恶奴的时候,他们如见到鬼了一般,尖叫着四散而逃。
“嘿嘿嘿……”想到此处,向上不由笑出了声。
扶风扭头仰望着在朝阳下一脸自信的儿子,忍不住摇了摇头,心里嘀咕:“这傻小子,不知将我的话听进去了没有?”
向选忍住笑,从小看惯了儿子在妻子面前低头服软,至于向上心里是如何想的,只在早晚见面终日劳累的他也懒得去想。
看着一天天儿子长大,现在终于可以参加城主府选拔书吏的考试,突然觉得自己真的老了。
向选不由得翻开自己模糊的记忆,依稀记得自己十五岁的时候,好像比儿子矮了不少,但经常干农活的他,明显地比向上壮了许多。
只是几年之后才第一次进城时,只敢低着头入城,同行的父母说什么,不敢作答,也记不起他们当时说了些什么。
见着来来往往拥挤的人群,扶风望了望升起三竿的日头,赶紧招呼着父子二人进城。
进出城门的人没有谁注意到穿着土气的父子三人,吵杂声掩盖了母子二人的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