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阳高照,并没有带来多少炎热,有的只是光亮与稍稍有些多的温暖。
田间地头,青年、中年、老汉一起在土地中劳作,孩童在田野旁的土道上玩闹、嬉笑,时不时有小孩被不小心推倒在地上,摔倒在石头上磕破了皮,流了血,在旁看护的妇女也只是扶起之后帮忙擦洗干净,时不时安抚哭闹的孩童。平静、幸福。名为土泽乡的小乡,日日如此,年年如此。
这种场景放在现在这样的时代属实难得。
各路诸侯国乃至各郡、县,所有有能力组建起军事力量的大小官员,在时间的推动下愈发强大,愈发的不老实。朝廷自然有所动作,但也只是略微减缓其速度罢了,最终只是归为了那些被派往检查的“朝廷重臣”的一桩大生意罢了。哪怕死了一批又一批。也都只是时间问题罢。
在这样的光景下,各处乡野本就不被重视的地位如今更是索性直接丢弃了,那些原本管理这些小地方官员,如今也只愿意窝在城里过他们的安生日子。于是各地马贼、山寨与帮派快速建立。虽然不至于掀起什么动荡,却能扰得四处的百姓不安宁。
特别是马贼。
这群强盗没有固定的驻地,生死都在马背上。他们只靠四处抢掠来维持他们的挥霍,走到一个地方便抢一个地方。
他们每个人手上都多少染上了老人孩童的鲜血,粗制的刀刃和少许的兵甲上的血锈似乎根本没有被彻底清理干净过。不过也正因为他们依靠马来劫掠,所以规模并不能发展太大,因此在武力斗争是是不如其余两种势力的。
若是有些马贼有了“志向”,或是想要求得稳妥发展,便会在要劫掠的城镇村落留下大多人口,只劫去多数财物与粮食,将这些生产力留在本地作为被他们所奴役的廉价“生产力”“圈养”起来。而对于这些被“圈养”的“生产力”,只需要给他们留下足够活下去的粮食和一条“贱命”就足够他们“欢天喜地,感恩戴德了。毕竟还活着。”而对于那些马贼,他们就可以真正的欢天喜地。马贼们只用时不时到自己所圈占的城乡转一转,他们想要的各种资源就自己源源不断的“自觉”落进他们的粮仓了。
有些马贼自诩是“浪客”更有甚者在团队中还会带上一两位诗人、乐师。这一标准在他们的“道”上已经发展成了实力的标志,因此不管是否真的喜欢,马贼们都要在劫掠一些看起来颇有文雅风味的城乡的时候掠走一两位文人,作为自己在“同行”前炫耀的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