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真的,自从他来了,咱们就像是被云层遮住的星星,连点光都发不出来。”一个瘦高的男生叹了口气,语气中既有无奈也有自嘲,他回忆起那些被李怀玉光芒掩盖的日子,就像是被遗忘在旧相册里的照片,黯淡无光。
“不过,现在好了,咱们又可以重振旗鼓,找回属于自己的舞台!”有人提议,“不如,今晚咱们就去‘夜色’酒吧,开个派对,好好庆祝一下?”
“好主意!今晚,咱们要做回那个在校园里呼风唤雨的自己!”众人纷纷响应,仿佛这场聚会不仅能驱散李怀玉留下的阴影,更能让他们重拾自信和风采。
就在这时,郑自强的小弟刘大刚一头雾水地凑近强哥,一脸疑惑:“强哥,大家都要去庆祝,咱们怎么能缺席呢?”
郑自强微微一笑,眼神中闪烁着狡黠的光芒:“别急,大刚。咱们不仅要参加,还要成为派对上的焦点。我要让所有人知道,即使没有李怀玉,咱们也能独领风骚。今晚,咱们就来个‘低调回归,高调闪耀’!”
于是,在那个被夕阳染成橘红色的傍晚,第一中学的每一个角落都弥漫着一种名为“解脱与重生”的气息,而这一切,都源自于李怀玉的一次“意外”。
而对于这群年轻的灵魂来说,这不仅仅是一次简单的庆祝,更是一次心灵的觉醒与自我救赎。 在小镇的一隅,郑自强嘴角勾起一抹不屑的笑意,仿佛自己已站在了世界的巅峰,对脚下的尘埃嗤之以鼻。
“瞧瞧那群家伙,简直就是井底之蛙,眼界不过方寸之间,还妄想着跃出深井,呵,怕是做梦都梦不到高枝儿上吧!”他轻轻挥动手中的书本,仿佛那是驱赶苍蝇的扇子,“李怀玉?那个曾经的风云人物,要是哪天魂归故里,发现这群‘小伙伴’还在原地踏步,甚至还在背后嚼舌根,嘿,那场面,想想都带劲,他们准得哭得比孟姜女还惨!我郑自强,可没那份闲情逸致去趟那浑水,我可是要做大事的人。”
刘大刚一听,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他记得清清楚楚,郑自强以前可是和这群人如影随形,恨不得穿一条裤子的。“强哥,你是说……李怀玉真的不回来了?”他咽了口唾沫,心中的疑惑像春天的野草,疯长不止。
“李怀玉?哼,那是过去式了。你小子也不长进,跟着我那叫一个机灵劲儿呢?学学我,用脑子活着,这才叫生存之道!”郑自强得意洋洋地敲了敲自己的脑袋,仿佛里面装满了智慧的宝石,“知道现在为啥流行‘坑爹’这个词吗?就是给那些不长眼、不长脑的家伙量身定制的!什么‘富不过三代’,那是对普通人的诅咒,咱们,得让它变成‘智传千秋万代’!”
刘大刚一听,立马像是打了鸡血,连连点头,嘴上跟抹了蜜似的:“强哥英明,强哥万岁!在您面前,什么三代五代的,都是浮云,咱们才是那永恒的星辰!”
而另一边,学校的操场上,却是另一番景象。张德超,一个曾经默默无闻的学生,如今却像是换了个人,眼睛里闪烁着不容置疑的光芒。“谁说二少的坏话?那就是在挑战我的底线!我张德超,今天就要让你知道,什么是祸从口出!”他的话语如寒风刺骨,让面前的“受害者”颤抖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