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个臭狗,怎么敢吃两个的?”林风一巴掌拍过去,二哈想躲。
但就是躲不掉,狗头结结实实挨了一巴掌,当然,林风并没有用力。
二哈不服,嚎叫,然后一头撞过去,它想给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人类一点颜色看看。
明知道它踏入破骨境,还敢羞辱它,真的是不知死活。
然后,它就被按在地上了,不管怎么使劲,就是起不来。
它很纳闷,它可是破骨境的生物,还用了骨的力量,结果还是比不过林风。
他的身体到底有什么秘密?怎么会这么强。
最终,二哈服软了,但嘴上还是很傲,开始讲道理了,“本王我可是救了你一命啊,多吃一个怎么了?”
“还嘴硬,要不是我打死那个野猫,你也要交代在这里。”
“行行,下次有多的灵果优先给你,行了吧。”
“这还差不多。”林风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随即撤手,松开了二哈。
其实,林风并没有在意那个灵果,不过是逗一下二哈。
不管怎么说,他还是挺感激二哈救了他一命的。
同时,他隐隐觉得,不能过于依赖灵果。
毕竟那些都是外力,靠外力得来的东西,终究难登大雅之堂。
林风爬上附近一棵树,在上面取回手机,准备收拾一下就回去了。
为了防止手机碍手碍脚,同时也是为了保护手机,战斗之前林风就顺手把手机藏在一旁了。
林风看了一下时间,正午时分,时间尚早,但还是早点回去好,不过在此之前,他要找个地方,好好洗个澡。
他身上现在又有血渍,又有污渍,又脏又臭,衣服还是破破烂烂的,正常人看了都会浮想连连,他可不想被警卫人员请去喝茶。
至于那三个黑衣人的尸体,林风权衡利弊,还是壮着胆子,去查看了一番,死状很惨,还很渗人。
此前远远地看到,和近距离接触,那种令人心里难受的感觉,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林风有种预感,以后的生活不会平静了,要抓紧时机提升自己,他在练胆,在逼自己适应。
良久,林风走了,什么也没做,也没有带走枪械。
他担心还会有黑衣人过来,还担心那些枪械都装有定位,他不想暴露自己。
最重要的是,二哈告知,很快就会有不惧枪械的生物出现,届时枪械的重要性就会直线下降。
“怎么一点阳光都没有?”赶路中的林风发出疑问。
在他的认知里,虽然这些地方的生态好,灌木丛生,百草丰茂,但也不至于走了一路都没有看到阳光透射下来。
即使是最近,全球植物疯一般生长,使得这里可以说是到了遮天蔽日的程度,也不应该,总有阳光能透过树冠的。
二哈应声抬头,在观望,在辨认。
突然,二哈瞳孔急速扩大,仿佛看到了不可置信的东西,道:“你快看看,是不是起雾了?”
不知何时起,天空白蒙蒙一片,已经被大雾覆盖,只是周围树冠过于茂密,现在才发现。
“是的,起雾了,有什么问题吗?”
林风一头雾水,他发出疑问时便观测到了,认为是大雾遮挡了阳光,便没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