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押了下去,在大牢里度过了生不如死的三年。
每天的酷刑对我来说不算什么,皮肉之苦,也就是咬咬牙的事情。
但要命的是每七日的游街示众,百姓从一开始的恐惧,到愤怒,再到最后的唾弃,鄙视。
我的心理防线一点一点的瓦解着。
直到有一天,我在街上看见了你。
如往常一样的游街,不同的是没有人注意我,大街小巷充满喜庆的气氛。
经过城中心时,我向热闹的方向看去,哦,是婚礼啊。
男方,是当年审我的判官。
女方呢,我转头看了看。
你!竟然是你!
虽然你的脸蒙于红纱之下,但我绝对不会认错,毕竟是我爱了三年的身体。
你的一举一动,让我回想起我把你救下的那个晚上,太像了。
看着这对新人,我轻轻一笑,言语早在每日的酷刑中化作沉默。
只是心道,判官,好运。
三年来,我每天都在深深的后悔和自责中。
我后悔我的年轻气盛。
我后悔我对师长朋友劝告的闭耳塞听。
我后悔我在爱中迷失了自我。
我愧对曾经的师父,曾经的好友,天下苍生。
而我最愧对的,还是我自己。
为了你,我抛弃了几乎我拥有的一切,但最后,唉……
车子渐渐推远,视线被住房挡住,光线变暗,直到又回到牢房的完全黑暗。
从那以后的每一天还是照常过着,酷刑,生蛆的饭菜,虽然每次游街还是能看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