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章:自保的羽毛(2 / 2)质论首页

“感同身受永远不会存在”,这并不是一句“毒鸡汤”。

因为要明白“感同身受”需要的是其背后两种质性的同步,而“质性的同步”这是不可能的!

哪怕相同的一件事,同一种经历;在事件产生之前、在经历发生之前,载物的质性就已然决定了不可能有“同步的心境”。

且不论“心境是否同步”、“一句感同身受是否符合其本身的质性”。

就单论两个彼此之间“完全断开且毫不相连”的载物怎么会只凭“嘴上几句”、“情绪上几番“强奸”就能做到“心意相通”相互“理解与懂得”。

就“感同身受”而言,放在感情中,“就像是个笑话,而就是这个笑话却并不能笑。”还得表现出一种“与之情绪同步的状态”、“保持与之经历中相同的立场,且不论对错”。若是将这一行为称之为爱的话,那只能是“错爱”。

一个爱字,承载了过多偏离其本质的东西。一个爱字;“不是意味着对错不分,法理不讲”,不是看着你错,而只顾你“感观上的感受与见”而顺其一错再错的态度”。

“质性的不够”让如今这个时代的“安慰”变得“如此的虚伪而违心”。

“敢于说真话的”、“敢于辩其是非对错的”皆是在如今这个时代,一种屈指可数的“出淤泥而不染的质性”

可往往就是这样的“不染者”、“质性者”、“诚挚者”、“性情中人”却会成为“见其自我的完整”持以这种质性思想者眼中的“另类”。同时也是“传统文化”、“时代潮流”眼中的另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