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被配不上你的人,拽进深渊里。
该如何放下一个人?
我之所以说这个问题好回答,是因为我对这类问题有一个标准回答是:
时间不够长,新欢不够好。
之所以难回答,是因为这个标准答案其实也不标准,这世界上根本没有一种方法只要告诉你就能马上学会放下。
上周还有个男生,在另一篇文章的留言里也说自己根本放不下。
他说自己现在像个疯子,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自己才是那个大傻子,抓狂,受折磨。
最后的结果是,在大家眼里,他才是那个有问题的人。
我对他说:你现在执念这么重,明明知道爱的是一个错的人,为什么还要紧紧抓住不舍得放呢?
他说:过不去,真的过不去,不分开我痛苦,想到分开了,我更加痛苦,本就是悲剧,这就是错付的代价。
聊到最后,他话说得特别决绝:
避不开躲不掉,就是专门让我痛苦的吗?我把生命结束了应该就可以结尾了。
看到他的留言,我脑海里啪得蹦出两个字:
深渊。
对于面对分开却无法放下,一直怀着深深执念的人,这真的绝对是一种【深渊】。
然而,还有一句话是——
不要被配不上你的人,拽进这种深渊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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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不要被任何人拿捏,一次都不行。》,提到过关于拿捏的这个观点。
细想一下,一个总也放不下的人,其实依然是在被拿捏。
曾经在一起的时候,可能感情还不错,到了后期出现了一些问题,不管是什么原因,这段关系就走到了尽头。
是很遗憾的,但:
那个已经离开的人,不管曾经你们闹得多不愉快,多难堪,或者你也曾试图挽留过,苦苦哀求过,反正对方是走了。
走了就走了,人家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早就开始了新的生活。
只有你还停留在原地,把他已经丢弃的那些回忆当做宝贝,每天定时定点拿出来回味。
我做一个可能观感不太佳的比喻:
这就像是你们曾经共同做了一道菜,吃了,还剩下一些,对方已经选择和别人去做新的菜了。
只要你还守着那盘子剩菜舍不得扔掉。
菜都馊了,发烂发臭了,还觉得因为你们一起做的,所以还留着,都不舍得倒进垃圾桶里。
听听,这里面,其实是带着一丝丝荒谬的。
荒谬的地方在于:
一段感情,无论曾经多美好,无论现在你多珍视,只要它过去了,就相当于是过了保质期了。
食物也好,护肤品也好,这世界上的任何东西,过了保质期,你还会用么?
应该不会吧?
既然这些东西不会,那为什么感情要这样呢?
过期的食物吃了会闹肚子,过期的护肤品用了会烂脸,只要过期,统统都有极大风险。
而过期的感情,最大的风险就是:
你被拽进这个深渊里,爬也爬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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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经常会说一句话是:
喜欢是相互的。
因为只有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我们在一起,这才叫成就了这份喜欢。
在双方彼此契合与同意的前提下,我们完成了这种喜欢的共鸣。
但很不公平的是:
放弃却不是相互的。
喜欢时双方同意了,才能在一起。
但分手却是,只要有一方选择放弃,说要分开,那么不管另一方怎么想怎么做,在他的心目中,就算是分开了。
但凡你有一点留恋,在他眼里,都变成了纠缠。
而纠缠得久了,曾经他喜欢你的那些优点,那些闪光的地方,就通通变成了碍眼,变成了他现在视而不见甚至可以直接全盘否定的东西。
所以,人可能要学会一件事是:
在亲密关系里,放弃也可以是相互的。
人家舍得放弃你,你也要舍得放弃对方,这样才算公平。
那个人要走了,那个人已经不是你的了,那个人已经配不上你了,就相当于是这道菜早已经丧失了原本的质感和味道,就相当于是这件衣服早就过时甚至破烂不堪了。
是时候要扔掉的。
爱的时候,要双向奔赴。
不爱的时候,要双向离开。
就像,你追星的时候,你的爱豆,他光芒四射,他充满魅力,你喜欢到不行,可那个时候,你从不会觉得自己因为是素人就卑微,就觉得自己不配追星。
那是因为你喜欢的爱豆,他的光芒会映射到你的身上,给你力量和价值。
但如果爱豆塌房了,或者退圈了,就应该清醒过来,走就行了。
爱的时候,可以昏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