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章 虚拟“凶手”(2 / 2)小法庭首页

“是。你说的都对,但不是精华。两个‘轻’字,意思完全不一样。前一个‘轻’是重量轻,后一个‘轻’是指价值小,‘不轻’就是价值高。”

“是,是,天霖的创意好。”

范建陪着笑脸附和。

“那你还有什么话说?你回去吧,我还得赶紧发一封邮件。”

4.师徒反目

几天过去了,范建心里的疙瘩还是解不开。说起来,这个谢天霖还是范建招聘到公司的。范建当时缺一个设计助理,他从人力资源部推荐的一堆简历中一眼就相中了谢天霖。

这个年轻人彬彬有礼,镜片后面的双眼透出深邃。

“说说你的设计理念。”

范建作为面试官,开场白总是千篇一律。

“设计文案必须在第一时间抓住受众的眼球,要像男女一见钟情……”

谢天霖对范建讲述自己的设计理念,让范建感受到了新鲜和刺激。

谢天霖说出来的话比他在简历中说的还要好听。

谢天霖的设计文案能不能在第一时间抓住受众的眼球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谢天霖的这番话确实抓住了范建的心。

谢天霖知识面宽,思维活跃。最初谢天霖对范建言听计从,但渐渐地,两个人意见不合。

“天霖,我建议用‘咳不容缓’,就用把成语‘刻不容缓’中的‘刻’改为‘咳嗽’的‘咳’字,这样比较醒目。消费者一看就知道是什么药。”

“师傅,我觉得用‘平心静气的关怀’比较好。‘平心静气’也是成语,但是没有篡改成语,也能说明疗效。”

师徒二人就一款咳嗽药的广告用词发生争执。

范建喜欢把篡改后的成语作为广告语,但谢天霖不喜欢这样做。

二人的矛盾上交。轮到邵承先“上场”。

“小范,我同意谢天霖的方案。”

“总监,要考虑成语的大众接受度……”

“‘平心静气’也是成语,一定要分出高下的话,还是原滋原味的好。”

“总监……”

“你不要再说啦,就这么定了。哦,小范,我岁数大了,我这个位置需要新人来担当,你和谢天霖都是我中意的人,但是现在看,你还是欠火候。”

谢天霖的设计思路与邵承先不谋而合。对范建来说,这还不是最坏的结果。几天之后,范建从公司通讯录发现,谢天霖的职位变成了设计经理。

曾经的徒弟现在与自己平起平坐,而且,邵承先也在暗示,有意推荐谢天霖接替设计总监职位。这是一个最坏的结果:徒弟将要成为自己的上司。

不行!职场中这种被他人逆袭的命运不能发生在我身上,我必须证明,我还是师傅。范建捏紧了拳头。

表面上风平浪静,内心里已是魂不守舍,范建已经等不及,他打开了一个网页……

邵承先把范建叫到自己的办公室,已是一个月之后的事。

“小范啊,谢天霖生病住院了,有两家做食品业务的客户的广告设计,你来负责一下。”

“啊?谢天霖情况怎么样?”

“挺严重的,人在重症监护室。”

“哦,总监,我得赶紧去一趟。”

“是要去医院看谢天霖吗?”

“哦?……对,对,是应当去看看。”

这是范建最大胆的一次撒谎。

邵承先透露的这个消息,对范建来说就像是一个惊雷。说不清是为什么,他突然有一种恐惧感。他在邵承先的面前是强作镇静。

范建撒开了双腿,恨不得再上演一场一百米冲刺。他的速度是不是达到了百米冲刺的速度不知道,但能知道的是,他使出了百米冲刺的力气。

这次百米冲刺的终点是他的家。推开家门,他从柜子里取出那个绒布玩偶收拾了一番。

第二天,范建主动跑到邵承先的办公室。

“总监,谢天霖情况怎么样?”

“你不是去看了吗?”

“哦,我是……对,我想知道他现在……昨天和今天不一样嘛。”

“情况有好转,已经转到普通病房了。”

范建在安慰自己,今天不能算撒谎。

范建连续几个晚上噩梦缠身。他上网咨询了一个人,思前想后,还是决定去一趟派出所。

5. 咨询

范建觉得自己真的犯贱了。什么符咒!就是鬼话,不过这可是真的鬼话!这是范建这么多天听到的最多的道理。

范建听说谢天霖出院已经是一个星期以后的事情,但他没有看到谢天霖上班。兴许谢天霖在家休息,自己还是不要自作多情的好,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不是更好么?

范建接到了周润打来的电话。周润告诉他那个网名叫“四海为家”的人已经找到了,公安机关已经对“四海为家”进行了处理。

“感谢周警官,我的钱可以追回来了吧?”

这是范建现在最关心的问题。

“这是行政处罚。因为诈骗的金额没有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所以没有财物发还程序。如果要追回被骗的钱,你可以起诉他。”

“哦……”范建木讷地应付着。

“你不想知道这个‘四海为家’是谁吗?起诉的时候还需要呐。”

“是谁?”

“谢天霖。”

“啊?……”

范建真正领略到了世界如此之大,又如此之小。他的喉咙半天没有动静。

时间又过了一个月,范建已经知道谢天霖从公司离职。他没有问邵承先谢天霖为什么离职,但他已经感到邵承先对自己的态度有变化。

记不清是哪一天,他收到了法院的一封特快专递,撕开发现,是一份起诉状和一张传票。原告是谢天霖,诉讼理由是范建向公安机关举报了两人之间的网络交易,导致自己被拘留,名誉权受到了侵害。

范建想找个律师咨询,鉴于上一次在网上找律师的经历,他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请问嘉宾。我儿子有梦游症,我请了一位法师到我们家捉妖,花了5000元,但是我儿子的梦游症没有治好。你说,我能要回这5000块钱吗?”

范建正在收看一位视频博主的直播。有粉丝通过弹幕提问了上面这个问题。

范建入神地盯着弹幕。嘉宾还没有来得及回答,粉丝们却已经在“抢答”:“妖怪捉到了没有?是什么样子的?”

“是法师,不是律师。”

“是非法行医。”

范建忽然意识到,弹幕上的问题跟自己的经历是同一类型。

正在直播的视频博主就是肖问豪,跟他一起直播的嘉宾是酷博士和戴聪明。范建曾经在朋友圈看到过博主的一款视频节目《小法庭》,也听说博主乐意帮助粉丝。这是他成为肖问豪视频账号粉丝的第一天,随便点开了几期节目,好似发现了一个宝藏。

他发出了第一封私信。肖问豪照例邀请酷博士和戴聪明通过网络作答。

范建的叙述毫无保留,末了诉苦:“我觉得我才是那个受害人,我被谢天霖骗了。”

戴聪明发出一条语音信息;“他可能觉得他才冤呢,你要扎死的是他呀。”

酷博士发来一个大笑的表情包,安慰范建说,谢天霖起诉他侵犯名誉权的理由不能成立,相反他有权利追回付给谢天霖的2000元钱。

至于警察为什么说范建不构成犯罪,戴聪明解释了一番。

“这是说我比多数人傻吧?”范建自我解嘲。

戴聪明调侃:“能这样问就证明不傻。”

范建从酷博士和戴聪明这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6. 对簿公堂

一个月之后,原告谢天霖诉被告范建名誉权纠纷案开庭,范建反诉谢天霖返还财产,两案并案审理。

庭审中,审判员问谢天霖:“原告,反诉被告,你说你和被告签订的是网络合同,这是一个什么性质的合同?”

“法官,被告想害人,这只是他的想法,我没有想害人,我只是帮他。”

“你知道他想达到什么目的吗?”

“他告诉我,他想杀人,但这是虚拟的,他是一个虚拟凶手,所以我们之间的合同是合法的。”

“虚拟凶手?解释一下什么是虚拟凶手。”

“法官,大概意思就是说假的。”

审判员转向范建:“被告,反诉原告,你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吗?”

“不同意。”

“为什么不同意?”

“他的目的本来就不正当,做的也是骗人的把戏。”

“那你跟他签订网络合同的目的是什么?”

“嗯,我是……也不正当,不过是虚拟的。”

审判员又转向谢天霖:“原告,反诉被告,你的诉讼请求有变化吗?”

“没有变化。哦,对了,法官,我卖给他的那个布娃娃是我花20元从网上买的,我要求被告赔偿。”

“你是增加诉讼请求,对吗?”

“对。”

庭审结束,短暂休庭后,法庭作出判决。法院认为,谢天霖由于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的行政处罚,客观上造成了原告社会评价降低的后果,但名誉权被损害的后果系由谢天霖的故意所造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规定驳回谢天霖因为名誉权受损害而要求道歉和赔偿的诉讼请求。

谢天霖与范建签订的网络合同的目的不符合社会公共道德,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因此双方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谢天霖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双方对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都有过错,谢天霖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由双方分担。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七条判决谢天霖退还范建2000元,判决范建赔偿谢天霖10元。

肖问豪根据这一故事,制作了一期《小法庭》,定名《虚拟“凶手”》。节目邀请酷博士和戴聪明作为节目嘉宾。节目以分别以“范某”“谢某”称呼范建和谢天霖。

对话从肖问豪的问题开始:“法院判决范某和谢某之间合同无效的依据是什么?”

酷博士回答:“两人签订的网络合同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既然是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就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理财产问题。尽管不是真正的杀人,但仅仅有这种动机也是违反道德的,对社会风尚有害……”

“第二问题,为什么警察说范某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呢?”

戴聪明回答说:“巫蛊之术是一种迷信,实际上也不可能发生行为人想要的结果。判断一个人在主观上能不能预见自己的行为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应当以社会普通成员的认知水平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