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2章 直接(1 / 2)首席先生,晚上见首页

宋南知道她在想什么,因此根本不给她犹豫的机会,直接给宁晓艾提出三个选择。一是不买车就由他的司机天天送她去上班,二是,她自己去选一辆,三是,如果她不选就由他直接去给她买一辆回来。

简直就是霸王条款。让他的司机开着他那辆豪华轿车天天送她去上班,打死她都不会选。而以宋南的水准,为避免他私自做主给她买一辆太过高档的车,宁晓艾在某人强硬的态度下,自觉的接受了第二条。

隔了两日,宋南便在车库看到了停在他车旁的那辆小小的蓝色雨燕,他的那辆车本来就车型高大,黑色流畅硬朗的线条,再看一旁这一抹小巧玲珑的蓝色车影,唯有无奈的失笑摇头,以至于后来好友邓亿在看到宁晓艾开着的那辆车的时候,都不无惊讶的调笑他道:“宋南,你的女人就开这种车?别告诉我这是你给她买的啊,这可不是你的风格。”

宋南对女人从不吝啬,那一年孙露露生日看中了那台跑车,他没有任何犹豫就买给了她。对他来说,他宁愿女人和他提条件,越是能用金钱解决的,越是没有负担。他什么都不缺,以他今时今日的身家,有时候也会不禁的想挣这么多钱是为了什么?

忙忙碌碌,像一台停不下来的机器,金钱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一堆数字的增长罢了。还是有好处的吧?起码可以用它来解决许多麻烦,他习惯了来去自由,至少抽身离开时,没有亏欠。

偏偏她不同,敏感又自尊心极强,如果不是自己逼她,她是绝不会开口让他买车的。最后买便买了吧,这丫头就不能买一辆好一点的吗?还真是有些无可奈何。随她吧,只要她自己觉着自在,如若真是由他来选一辆送她,他倒是没有负担了,有负担的就成了她了。

这天录完节目,宁晓艾载着丁丽开车回了出租屋。今早宋南又出远门了,这次说是去日本。知道他忙,经常是空中飞人,她一般不过问他的公事,只问他要去几天,好给他整理几天的衣物。虽然住在一起的日子还不长,但宁晓艾已慢慢的学会了在这个男人身边要尽量少问问题,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做个让男人烦的女人,有些东西太过珍视,就会情难自禁的小心翼翼,会害怕一不小心就失去。

难得丁丽今天也木约会,听说是这两天又和男朋友吵架了。她们两人有好久没有聚一聚了,虽然在台里几乎天天能见着,但人多嘴杂,很多话都不方便说,所以今天两人特意买了一堆零食回去,加上丁丽心情不好,还买了几罐啤酒。

两个人盘腿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中间堆着一堆零食,一人拿着一罐啤酒,反正今晚宁晓艾不用赶着回公寓去等某人,索性便决定睡在这陪丁丽。

喝了两口啤酒,宁晓艾似乎想到什么,扭过头目光不自觉的朝窗外瞟去,“我的车停在下面应该没事吧?”

“拜托,宁晓艾同志,你能出息一点吗?不见了正好,让你那位再买一辆好的。”丁丽恨铁不成钢的白了她一眼。

丁丽在第一次看到宁晓艾新车时,就大跌眼镜的问:“这车是宋南买给你的?”

她们台里随便一个稍稍有点名气的主持人,车都比她的要好。打死,丁丽都不相信这是宋南买给宁晓艾的车,说出去谁信啊,宋南的女人居然开这种几万块的车。宋南是谁啊,娱乐圈的大鳄,上市公司的掌门人,孙露露那辆红色跑车,谁不知道是宋南送的啊。

而以她对宁晓艾的了解,十有又是这丫头的自尊心作祟,尽量挑了一辆便宜的车。

丁丽猜得果然不错,“我自己选的,听说省油,经济又实用。”宁晓艾毫不在意的样子,“我觉得也挺好看的啊,再说,车不就是个代步的工具吗?”

丁丽被她的话气到直翻白眼,“省油?你缺油钱?拜托,你千万不要让宋南听到这话,你这是严重打击你家男人啊。”这丫头也不嫌开出去丢宋南的脸,不知道他们关系的还好,知道的,还不知会怎么笑他。

坐在沙发上的丁丽猛喝了一大口啤酒之后,看着宁晓艾有些羡慕又有些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咱们台哪个女主持开的车不比你的好?许艺是宝马,赵姐是奥迪,你说你这丫头较的是什么劲呀?你家男人可是宋南,你至于要这么委屈自己吗?用他的钱买一辆好一点的车,会让你有多难受?就会让你宁晓艾从此在他宋南面前抬不起头来了?”

宁晓艾低下了头,也喝了一口酒,口中满是苦苦涩涩的味道。嘴角动了动,想无所谓的笑笑,却终是没能笑出来。

她知道宋南很大方,高级轿车,奢侈品谁都不会排斥,女人多少都有一些虚荣心,说不喜欢是假的。她要这些很容易,宋南也绝不会吝啬。可再怎么奢华,再怎么昂贵的东西,都比不上她想要从他那里得到另一样东西珍贵。

对她来说物质上的东西再怎么昂贵,只要自己通过努力,总有一天能够拥有。唯独感情上的事,不是你努力了就能得到的。

她放下骄傲,放下顾忌,放下对不确定未来的害怕,鼓足勇气到他身边,只不过是为了得到他的一颗心,一颗也同样是爱着她的心罢了。

正因为如此,她不敢让自己有其他的奢望。她害怕她一旦接受了这些,她就再也不能理直气壮地站在他面前,害怕他从此也会像对待其他女人那样对她。

一旦对方用金钱来交换情感,交换身体,那么还如何堂堂正正的去要求对方交付感情呢?

她并不是矫情,至少在她还不确定他也爱她之前,她无法让自己理所当然的接受这些。

这场爱情不知不觉间,她已泥足深陷,因为太过珍视,所以小心翼翼。大概谁都会认为能做宋南的女人是件多么幸运的事吧?但,这期间有多少无法与人言说的苦涩,只有她自己清楚,那种想要在他面前做最好的自己的心,谁懂?

爱情人人都向往,可爱情里从来都不会只有甜蜜,也会有痛,会有隐忍,会有妥协,会为了某个人而把自己变成傻瓜。

看着宁晓艾低头不语,一小口小口的喝着啤酒样子,丁丽有些莫名的难过。

以前的宁晓艾多么的简单快乐,总是眉眼弯弯的笑,明媚开朗,即使受了委屈,或是遇到不顺心的事,也只是红着眼眶瘪瘪嘴,不满的和她抱怨一下,很快又不在意了,从不纠结,好像没有什么能真正让她难过的。

可现在在她面前的宁晓艾,眉宇间总似有一种淡淡的忧伤挥之不去,心事重重的模样,莫名的让人觉着沉重。

感情的天平,如果只靠一方的委曲求全来维系,总有一天会因为承受不了重负而失衡的。

丁丽长吁了一口气,也不知是不是喝了酒的缘故,她伸出手来,戳了戳宁晓艾的额头咬着牙道:“你呀,就是个笨蛋!想那么多干什么?用自己男朋友的钱,有什么啊?

我那位的车还是我赞助他一大半买的,你又不是不知道,他没有钱的时候,我还不是经常接济他,你得和我那位学学,他在我面前照样拽得不得了,还说不理我就不理我?”说着说着,她一笑,自言自语似的道:“其实,我也个笨蛋,呵呵。”

平时大大咧咧的丁丽,也许是被宁晓艾感染了,笑容里有掩不住的落寞,接着她一下举起了手中的啤酒罐,冲着宁晓艾嚷嚷道:“来,为我们两个笨蛋干一杯!”

宁晓艾刚刚一直低头闷闷的喝着酒,此时,抬起一张叫酒精染得绯红的脸,想要安慰一下好友,又不知该怎么说。感情的事总是旁观者清当局者迷。丁丽的男友是一支地下乐队的吉他手,酷酷的,丁丽很迷他,她那男友只靠偶尔微薄的演出费维持温饱,一心只玩音乐,从不想什么将来。

丁丽却十分的支持他,无论是经济上还是精神上的,怕他钱不够了,丁丽就把自己的卡给他,怕男友出去演出不方便,于是赞助他买车。就这样,他那男友,还只要是不顺心了就和她吵架。

丁丽家条件还算过得去,家里开了一间服装厂,就她一个女儿,父母自然是极力反对女儿和那乐手谈恋爱。所有的人都不看好她们这一对,偏偏丁丽就是死心蹋地,任谁也劝不动。宁晓艾不是没有试着劝过她,以前不懂,现在多少有些体会到了一点丁丽的执迷不悟。

丁丽说得没错,她们都是笨蛋,宁晓艾眯着微红的眼一笑,举起啤酒罐与丁丽一碰,“干杯,笨蛋!”谁叫她们是爱情里陷得深的那一个,有时候,并不是自己不清楚,这股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勇气,只因舍不得,只因那个人是她痛了也舍不得放下的人,哪怕有一丝微光,也要在黑暗中继续前行。

两个人也不知喝了几罐,地上的啤酒罐东倒西歪,丁丽说着说着便带着几分醉意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宁晓艾坚持着把她扶进了卧室。

再回到客厅,她微微摇晃着走过去,拿起沙发上的包,从里面翻出了手机。

其实手机一直静静的躺在包里,自始至终都没有响过。

此刻手机被宁晓艾紧紧的捏在掌心,指尖轻颤了一下,还是忍不住摁了下去。

客厅里只开了一盏浅浅的壁灯,手机屏幕上的光亮在黑暗中显得异常刺目,短短的十几秒,已经足够看清上面有没有电话,短信进来。随着屏幕上光亮的消失,眼底的眸光也逐渐暗淡了下去,涌上的是无力的寂寞感。

酒后头晕晕的感觉愈加明显,宁晓艾便蜷在沙发上,抱着靠枕半躺着。

此时,客厅里只剩下她一个人。仰着头,正好望见窗外银月当空,初冬的夜晚寒意微微渗透,宁晓艾不自觉的用力抱紧了怀里的靠枕,这样夜阑寂静的时刻,她是如此的想念那个人,可他呢?他有想过她吗?他知道她在想吗?

宋南应该上午就到了日本,她等了一天,一下了节目就马上打开手机,生怕错过了他的电话。明知道不会有他的电话打来,还是会抱着一丝希望,可等到现在也没等来他的电话,哪怕是一条平安到达的短信也没有。

“笨蛋。”沙发上的宁晓艾蜷在黑暗中,对着窗外的银月,傻傻的一笑。

其实也应该学着习惯了吧?同居两个月的时间,除去这次,期间他出行就有过两次,每次少则一两天,多则四五天,也是从不会有电话短信。只会在临行前两日告诉她去的地方,以及会要去几天。然后最多便是会在回来那一天登机前,告诉她要上飞机了。让她能知道他大概什么时候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