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牛村外,一个浑身赤条条,仅剩腰间包着几块破布的少年,拖着一只白鹿吃力的朝着村口走去。
几个正在村口打着灯笼玩耍的孩童见到这幕,当即口中连连大声喊起。
“快看,是烈哥,他打了只鹿回来!”
“烈哥今天怎么变得这么厉害,以前他不是都只能抓到些小鸟小鸡小兔子的吗。”
“快去给烈哥帮忙。”
一群孩童赶紧跑到沈烈身旁,个个咬紧牙关,使出了吃奶的劲帮他一同推起大角鹿的尸体。
只不过看样子并不能给沈烈带来多大的帮助。
当沈烈带着大角鹿尸体进村,在村中土路上拖行,很快就围来了不少村人的关注,引起议论纷纷。
“沈烈这小子今天祖坟冒青烟了?能打到这么大的大角鹿,这要是把皮扒下来带去马家堡售卖,怎么也值个二十两银子吧。”
“品相差了些,要是没那么多爪痕应该可以,现在顶多十两,但大角鹿的根和蛋才是最值钱,这要是卖掉都可以从马家堡购置来两三头家猪了。”
“嘿,沈烈,你这只大角鹿怎么打到的?难道你什么时候成洗髓者了?”
人群中有人难掩羡慕,当即出声问道。
沈烈抬头一看对方,是邻居李婶的儿子,道:“还没,只不过是我进山里打猎的时候,正好遇到一群利齿狼在围攻这只大角鹿,大角鹿虽然把狼群都给杀完了,但它自己也是只剩下半条命,正好被我捡了个漏。”
“还能遇到这样的事,真是好运气啊,咦!那些狼呢?你没把狼尸给带回来。”
沈烈无奈发笑:“看你这话说的,我把这只大角鹿拖回来都弄得这么费劲了,哪里还有力气去拖狼尸。”
一听这话,村人们顿时心思活跃起来,纷纷询问沈烈捡尸体的地方在哪,都打算这会赶紧进山也去捡个便宜。
狼肉虽然不如鹿肉好吃,但卧牛村条件艰苦,能有食物已是天大的恩惠,没有人会再去嫌弃什么。
沈烈便将自己捡尸的大概位置分享给了他们,都是同个村里的人,这时若是藏着掩着,难免会被别人误会你自私小气,反倒恶了关系。
搞不好别人私底下还会在背后蛐蛐你,坏了名声,沈烈不想白白添了这些麻烦。
但他在分享的同时,还一并将自己遭遇到神秘巨脚的事情也给说了出来,以免有村人进山后遭遇到危险,迁怒于他。
至于得知此事后,还要不要进山捡便宜,就不关沈烈的事了。
拖着大角鹿回到家中,点燃院子里的火盆,沈烈换了身平日里用来屠宰的糙布衣服,拿来一把屠刀便迫不及待的对大角鹿进行了处理。
剥皮、剖解、剔骨削肉、去除内脏,这些都是卧牛村的孩子从小就要开始学的本事。
好方便帮助家里人一同处理猎物的身体,这样每天开饭的时间就能更早些。
不过半个时辰的工夫,这只大角鹿便被沈烈处理的干干净净。
皮毛归一处,留着日后去马家堡卖钱,内脏归一处,可以做些下水菜肴。
鹿肉归一处,留着些今日爆炒,余下的风干储存,骨头归一处,可以用来熬汤。
至于根和蛋,都无需拿去马家堡,相信近日村里很快就会有上了年纪的叔叔伯伯私底下偷偷前来议价了。
…
昏暗的房间里,沈烈端着一个铁盆放到桌上,盆中满是红油热汤,干辣椒、花椒、葱姜蒜、八角等等佐料在汤面上漂浮,飘散出浓烈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