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芬格尔给他就给他介绍了那么多,而且他也真的遇上了意外。
下午才到芝加哥
按照芬格尔叮嘱的住上了一个看上去还不错的酒店
晚上十二点,就遇到了死侍伤人,而且就在他隔壁房间。
他很难不怀疑是不是芬格尔给自己买了大额保险,而且受益人填的是他自己。
不然怎么能那么巧!
而且这只死侍应该是彻底丧失理智了,虽然现在已经是深夜了,但像芝加哥这种大城市这个点没睡的大有人在。
他如果还有理智绝对不会选择这个时候暴起伤人。
路明非从包里掏出手枪,趴在床边把枪口对准房门。
他清楚的感觉到死侍就在他门外,别问为什么,可能是闻到路明非身上有今天早上临走时候芬格尔蹭在他身上的鼻血。
马丹,现在更怀疑芬狗了!
此刻路明非握着手枪疯狂回忆课上对死侍的介绍。
弑杀,思维混乱,血统越高的混血种死侍化后越强,甚至还会出现龙化等等。
对血腥味有极其敏锐的嗅觉,而且对有龙族血统的人尤其疯狂。
不知道弗丽嘉子弹能不能制住这只死侍,大概率是不行吧。
妈的芬格尔也不知道给他多配一只汞芯弹夹。
哪怕是黄铜子弹也比麻醉弹强啊!
路明非这时候还在胡思乱想呢,房门突然变成碎片。
这酒店的房门怎么那么脆弱啊!
万一在做羞羞的事途中被一脚踹开房门怎么办!
而且老子花了二百美金一晚,你就给我开这样的房间?
伴随着死侍凌厉的黄金瞳扫视房间,路明非这个时候看清了它的面孔。
脸上爬满了漆黑的鳞片,嘴角已经快咧到耳后了,嘴里的尖牙看起来有点透明的感觉,乱七八糟的牙齿比鲨鱼还吓人,舌头像是恐怖电影里的某个角色,几乎能舔到耳朵了!
这嘴牙特么咬起人来绝对疼,手脚关节处还有角质化的凸起。
手指甲包裹了整根手指,那已经不能叫手了应该叫爪子!
“真丑啊!这比老唐差远了。”
路明非下意识的吐了个槽后抬枪就射,两秒内五六颗子弹就打到死侍的面门。
该说不说,虽然打的倒是挺准的,但是弗丽嘉子弹对血统越高的人就越有滞后性,何况是这种完全疯狂的死侍!
也就是不能立刻昏迷!
死侍吃痛后凶性大发,直接朝着路明非飞扑过来。
见到死侍朝自己发起攻击,路明非吓得直接一个绝技!
驴打滚!
没完全躲开...
左肩膀被死侍的尖爪蹭到了一下。
还好不是很深,划破衣服后只有一厘米左右划入皮肤。
路明非只感觉胳膊有点湿。
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挂彩了。
不疼?
为什么?
可死侍不等路明非想明白,第一下扑空后在墙上一个借力就继续攻击。
见势不妙,路明非现在只能相信自己的判断了!
右手端枪继续火力压制,左手拿着传送符准备跑路,但很快他就发现了一个问题。
左胳膊受伤了之后根本使不上多大力,虽然能持握,可根本捏不碎这玩意!
“奶奶的,这是要整死我呀!!!”
路明非都快哭出来了!
不是说一捏就碎的吗!
说时迟那时快,死侍见路明非火力稍弱又扑了上来。
路明非也没办法,本来就一个弹匣,打空了就没了,只能把手枪扔到死侍脸上争取一点时间,争取能换个手。
可扔出去的手枪别说争取时间了,死侍连眼都没眨一下!
又惊又急之下,路明非左手握拳,迎着死侍的尖牙打了上去。
在拳头接触到死侍的那一刻。
绿光爆闪,路明非刚刚站立的地方已经不见人影。
死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