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71章 人中龙凤(7)(1 / 2)一个女律师的逆袭首页

生在这样的时代,追逐爱情似乎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红尘中的男女,光是为你的房子能不能加上我的名字这样一件看似微不足道的事,就足以让爱情死无葬身之地了。

这样的事情,让我想到了泰姬陵。虽然我从来没有去过印度,可我知道,那样一座美轮美奂的建筑,是一个皇帝为他去世的妃子而建。历经四百余年,这座建筑屹然挺立,诉说着一个荡气回肠的故事。

被我们视为财富的房子注定不会不朽。被我们视作财富的金钱也注定不会不朽。可是,这些注定不会不朽的东西是我们毕生的追求,为此,我们不惜牺牲伟大的爱情。

有个博主说:美貌是不足持的,岁月终究败美人。我和他战的飞沙走石的时候,《岁月终究败美人》这段视频在网上滚动播出。我都能想象出这哥们一边流着口水一边说着岁月终究败美人的丑态。

我已经连着两次降维,试图接过他递过来的橄榄枝,都以失败告终。或许,我们之间的链接,不是两个贤人之间的感情,而是战神与他的战马之间的情意。

我写了《宿命》,讲得是两千多年前,12岁的亚历山大初见后来追随了他一生的伙伴,一匹名叫布斯法鲁斯的战马的故事。

我都不好意思讲少年与他的战马跑过大半个地球都干了啥。对标一个财神已经很过分了, 再对标一个战神,说出来都怕被人打。直到那个博主后来说:战神的情商禽兽不如。好吧,既然有人已经看出人家是战 神 ,那就大大方方地认下这件事吧 。

谁知道 ,《 宿 命 》一发出来 ,有个博主就说 :不听老人言,出门被驴踢。

这位兄弟,您老人家到底是牛?是马?还是驴呀?

有个博主说:聪明、美貌、爱情都是不可持续的。这个博主出生在一个叫做马圈的地方。马圈据说是当年大清养御马的地方。那个哥们的前世应该是匹战马吧。一头大牲口头一次投胎做人,难免内向、口吃,还喜欢有事没事拎着生殖器出来显摆。

有个博主说:尽人事,听天命,人事尽,天命随。其实天命早已选择了他。只不过,天命选择他的时候, 他是一头会踢人的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