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家所出牌的点数必须高于“上家”牌的点数。出牌按照“张数相同”的原则进行,即下家所出牌的张数必须和“上家”牌的张数相同,要不就要贴2或挂虎(大王或小王)凑齐张数。
烧贡是相对于烧牌而言。烧牌的条件首先用能盖住所发够级牌的牌将其灭掉,然后每次所发牌中必须挂一小王或大王,但最后一次发牌可除外,或者灭掉所发够级牌后,手中所剩牌为同一点数的牌(即只剩一手牌)。
烧牌途中由于一定够级所以其他人不能干扰,若干扰则称为“反烧”(对门除外),即终止烧牌人的烧牌行为改为自己烧牌。烧牌时,烧牌者的对门可以要,要下来则称为“解烧”,解烧直接终止烧牌行为。
即便是王不够烧牌所需的数量也可以烧牌,但如果没能每一套都挂王则烧牌失败,称为诈烧,诈烧者直接被判定为大落。
第一个烧牌的人成功烧牌则被烧牌的人进贡,如果这个烧牌的人又被其他人成功烧牌,则这个人也要进烧贡给别人。
过牌:上家发牌后,下家有顺牌或不顺牌的权利,如不顺牌,应声明“过牌”。过牌者除“对头牌”外,这一轮再无权发牌,直至新一轮重新发牌。
让牌:持牌人对上两家过牌.头牌,即不想过牌,又不愿意立即上牌时,可声明“让牌”,即让下两家先上牌,如下家均声明过牌,再由持牌人确定上牌或扣牌。对让牌人顺的牌,唯有对头才有上牌权。
扣牌:重新发牌前,对死牌必须作“扣牌”处理。对头互为法定扣牌人,对头未扣牌前,重新发牌无效,非对头未征得法定扣牌人认可扣牌无效。
报牌:持牌人手中剩余牌等于或少于 10张,其手中持牌数量应显示给其他玩家。
挑牌(看牌):持牌人手中剩余牌等于或少于 10张,可由本方其他人提示出牌,称“挑牌”。
底牌:持牌人所发最后一次牌为“底牌”。头科、二科的底牌,其对头分别有一次无对头够级机会,称“够死级”。除有烧牌者外,够死级者即或重新发牌权。头科或二科发底牌后,除对头外,过牌者在此轮中均不可再出牌。如底牌为够级牌,则只有有权处理此够级牌的人方可发牌。
无头:头科产生后,其对头的够级对象不复存在,称“无头”。其他持牌人按发牌对无头者所发的任何牌都可灭之,无头者对其他持牌者亦行使同样的职权。
四人乱缠:头科、二科产生后,其余四人不再按够级、过牌、让牌、烧牌等规则进行,称“四人乱缠”。四人乱缠,也应按顺序发牌,按规定报牌和扣牌。
接风:持牌人对上家的底牌可暂不上牌而申请由自己重新发牌,称“申请接风”。如其余持牌人均同意,则申请人就获得重新发牌的权力,即“接风”。
革命:在摸取的 36张牌中,大王、小王、钱均无时,可声明“革命”,即弃牌不再参与此局的够级活动。如同时出现 2个(含 2个)以上革命者,则该局作废。革命者通常视为四科,不影响对方串三户,其对头取得三次够死级的权力。声明放弃此权力即视为无头。当革命者的 2个同伙分获头科、二科时,则革命者视为三科,即对方被串三户。符合革命条件者有权不革命。
闷贡:“憋三”打法(最后一手牌才能打3),最后走3之前的一手牌被人上牌,称为“被闷”(被憋3)。在进贡时要进1张“闷贡”。
除夕夜,几个人轮流玩牌一直打到十二点放了鞭炮才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