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哈……”王路快笑死了,笑的腮帮子痛,“你女朋友出轨了,出轨对象是个女的,然后你被搭讪了,搭讪那人是个男人——”王路喝一口酒,“哈哈哈……丁淳亦啊,你狗日的,人际关系挺有趣嗷哈哈哈真爱,笑死我了!哈哈哈!”然后伸出酒杯和旁边一个眼线男碰了一杯。
丁淳亦胳膊肘子撑在吧台上,喝一口酒,眯起桃花眼。他穿着一件花里胡哨的宽松衬衫,再加上一件花里胡哨的大裤衩子,皮肤白皙,但是胡子拉碴一身颓废,和这个场所,有一种说不出的相似相溶,此刻的他,仿佛酒吧里衍生出来的次生品,浑身写着“作息紊乱”“电量不足”。
其实他这种乱七八糟的经历,多了去了。更何况他还是个花心大萝卜,女友三天两头换。
但从来都是他换女友,没有女友换他,如今反过来了,他倒觉得新鲜。
其实在内心深处,丁淳亦对于这种单调无趣的恋爱已经很难提得起兴趣了,或者说,他对于这种无趣的生活已经很难提得起兴趣了。
成天无所事事,女人堆里爬过来翻过去,他早就习惯了身边换人。这一秒单身,下一秒就可以鸳鸯戏水,反正他年轻,反正他有钱,也有时间,更何况他还长得还挺不错,一双桃花眼,春水千里,往那一站,歪个头,轻微扬个脖子,活脱脱电影明星,从不缺女朋友。
他展现给别人的魅力和自信是无穷的,也是无敌的。但是在丁淳亦知道自己早就厌烦了这种被钱浇灌出来的人生,他有时候灵魂出窍拷问自己除了会花钱,还能干什么,然后发现自己一无是处。
高中数学老师曾经一粉笔头砸中正在课堂上呼呼大睡流口水的王路,说,“浪费时间就等于谋财害命!”那如刀的眼神,让丁淳亦浑身发麻,他从那一刻起,隐隐约约有了自己是在“谋财害命”的想法,然后一边享乐一边精神内耗,内心深处一直有个小人在说,“丁淳亦,够啦!适可而止,享乐无边!及时回头!回头是岸!”
可是他不谋财害命他还能干什么,他要为什么而努力?人生的意义吗?肯定有啊!不然为什么会有人类的繁衍宇宙的无边银河的璀璨?可那意义就像一朵云,这一秒在脑海里追风而来,下一秒在脑海里随风而散,他总也抓不住。他人生的意义他总也搞不清楚是什么在哪里。
无数次纸醉金迷的夜晚,丁淳亦醒来以后在床上张开双手,想要握住点什么,发现以他的能力,只能握住女朋友挺拔迷人的胸脯。
“好奇不?”丁淳亦问王路,“我就好奇。”
“我也好奇”,王路回复,“我们好奇啥?”王路下意识地接话,但是不知道啥情况,继续跟着唱歌,表情夸张,闭着眼睛跟唱“She passed the salley gardens.”
“好奇那位横刀夺爱的迷人女士长啥样儿啊”丁淳亦说,“Wendy,咱祁山的Old money吧,还留过学,能和我这种水性杨花一男的看对眼,说明也不是啥单纯姑娘,也是万花从中过片叶不沾身嘛,但是居然喜欢上一女的,你就……”丁淳亦往前凑凑“就不好奇那位迷人的女士到底有多迷人?”他说着浪荡的话,脑海里却出现一个挖蚯蚓的钓鱼佬,钓鱼佬脑子上冒出来一行字,“我配不配?”。
王路跟丁淳亦是高中死党,俩人上大学又是上的同一所,在同一个专业不在同一个班,毕业以后,又都花天酒地的不务正业,靠着家里的金山银山,可劲挥霍,没别的突出特点,就一个,爱凑热闹,爱找乐子,浪费生命,不知昼夜。
可是当丁淳亦再回忆起那个电话,他想,也许冥冥之中,一切早有注定吧,就像The ring of universe,它默默地陪伴着自己心中那颗不起眼的星星,等待着,等待着,哪怕注定最后都将是一场别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