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金玉还守财奴似的牢牢攥着加兰的每一分钱,曾有说客让她不要管加兰的钱,“毕竟那是男人挣的,你一个女人家,怎好做男人的主?”金玉对此十分愤慨,她自有一套说法回敬:“只要加兰挣得一块钱,就有我5毛钱,何况这么多女儿,不要吃喝吗?”
总之,日子虽未到捉襟见肘的地步,却也从入不敷出料想到将来的一般惨状,出于如此种种考虑,金玉没有给几个正在上小学的女儿交借读费。
后果也是比较令人难堪的,校长亲自在校门口拦,要说这么多学生,怎么就认得哪个是哪个呢。
不过加兰家的几个女儿倒是特别好认,她们穿得不咋崭新,书包也是那种斜挎的自家缝纫的蓝书包,和镇上孩子的光鲜靓丽还是有很大区别。
老棚就被校长难堪地拦在门口,她回家喊金玉拿钱。
这件事给老棚的认知有了很大的冲击力,我敢说,她是家里第一个会偷钱的女儿。
她用偷来的钱买头绳,买时新的文具,和崭新的裤子。当然,毕竟是偷来的,所以不能太出挑,于是她买黑色的裤子,反正家里的旧裤子都是一个色,她买的黑裤子也没有什么区别,无非就是,更合身一点罢了。她买的头绳,塞在家里各处,某天不经意间,当着别人的面翻出来,故作惊讶:“咦?这里怎么有个这个?是谁的?……我先发现的,我用喽!”
其实这并不能完全怪老棚,因为老棚已经到了要用卫生巾的年龄了,金玉埋怨她说:“为什么你每上一次厕所就要换一张?”
现在听来,这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那时,这事就发生在金玉家的姐妹之间。
为了省钱,金玉叫加兰去城里进货时顺便去批发市场批发了一件卫生巾,可是加兰图便宜,买回家的卫生巾是没有背胶的,于是金玉又逼着他去退。
那时候,他们已经不做餐饮了,渐渐改卖烟叶和茶叶,还卖祭祀用品,也卖烟花爆竹。
用金玉的话来说,就是既做七月半的生意,又做年下的生意,还做平常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