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下的女孩子,默认是可以送人的,尤其像金玉这样拥有七个女儿的。
许多人来看,都有这个意向,一开始挑中雪梅(老三),带了一阵,不中意,雪梅太有想法了,古灵精怪的,老想着回家,也不听话,惯常忤逆大人。金玉呢,放心不下,老想去看。于是人家想要个小的,不记事的,挑中了梅丽(老六),这个是真心想养,因为梅丽长得俊,皮肤像金玉,脸圆圆的,看起来也乖巧,不像她小妹,脏兮兮,黑嗖嗖的,还爱哭,一哭起来惊天动地的。
就这样,梅丽在那个人家里待了好一阵,约莫半年吧,有一天金玉去看,站着跟人家聊了聊,临走时梅丽搬凳子给金玉坐,怯怯地,金玉一下就舍不得了,想着这个孩子有情哪,她还记得妈妈,于是反悔了,想要回来。
后面加上这户人家还有一些台湾那边不明不白的亲戚关系,两边呢都怕,说局势不稳还是如何的,反正最终孩子要回来了。
梅丽就这样回家了。
后面又有人家有偿想要一个女儿来养,有条件的,就是领养了之后两边就不要再走动,“万千万千不要来看。”人家这样要求到。
金玉一听就不依啊,万一你把我女儿卖了呢?那不成,我身上的肉,差这两口饭吗?
就这样,七个都拉扯在身边,一个也没有送掉,一个也没有被人领养掉。
话说女儿们照理来说应该感激母亲的一片良苦用心的,但是实际上,就拿几个最小的女儿:老棚、梅丽和梅秀来讲,她们是非常想被送掉的,因为家里日子太苦了。
住在街上,穿别人不要的衣裳,还常常为了争抢别人送来的衣服而大打出手。家里向来不买零食,吃些什么呢?如果这样问金玉,她会粗声粗气地回答:“吃饭啊!蒸饭器里还有老饭,你去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