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肃杀,万物凋零。
风起,林海涛涛。
“逆风,天助我也。”
陈昀昭站在树荫下,看着树叶飘动的方向。
他闻到了,在风中夹杂着一丝淡淡的独属于鹿的气味。
这就是嗅觉灵敏的好处,料敌于千里之外。
不过要是顺风的话,那就该是对方闻到他的气息。
尽管在进山之前,他当下所穿的衣服,已经和松树叶待了一整晚。
但难保不会有某些畜生辨别出来,小心驶得万年船。
陈昀昭迈开脚步,在树林中穿行。
此刻的他,好似一条猎犬。
气味越来越浓,这表示距离猎物越来越近。
他放慢了脚步,蹑手蹑脚顺着气味传来的方向走去。
拨开灌木丛,他看到百步开外有一条流水潺潺的小溪。
溪边有几头梅花鹿正优哉游哉的喝着溪水。
视力极好的他,从它们头上一一扫过。
突然,他停住视线。
其中一头昂着脑袋四处张望的雄鹿头上,顶着一对粉嫩的角。
也称作鹿茸,是指还没有骨化带有绒毛的幼角,具有极高的药用价值。
“终于让我找到了!”
陈昀昭抬头仰天,眼角湿润。
他已经在这茫茫大山中寻找了整整五天五夜。
期间也遇到四十几头鹿,可都没有鹿茸,所以他选择放过。
此行进山,他随身携带的是六十文一支的箭头,目标非常明确。
熊中熊胆。
虎中虎骨。
麝中麝香。
象中象牙。
鹿中自然便是鹿茸。
肉的价值,反而是最低的。
至于野鸡、野兔之流,连箭矢钱都不够。
打它们,无疑是大材小用。
猎户以狩猎为生,首先要考虑的,自然是以猎取最贵的猎物为上。
陈昀昭蹑手蹑脚的接近小溪。
一百二十步。
一百步。
八十步。
五十步。
停。
这个距离已经完全足够。
陈昀昭没有再继续往前,以免打草惊蛇。
此刻那头鹿依然没有发觉危险的到来,东看看,西瞧瞧,脑袋晃个不停。
陈昀昭张弓搭箭,所瞄准的地方,便是它的胸腔部位,这是最佳射击点,而不是脑袋。
摇来晃去,很难命中,万一失手可就前功尽弃了。
哪怕有指哪打哪的箭术在身,陈昀昭也不愿意冒险。
必确保一箭贯穿心肺。
拉满弓,松手。
嗖——
箭矢转眼即逝,插入雄鹿胸腔之中,只剩下箭尾还在外面晃动。
鹿猛然一跳,惊动四周鹿群,各奔东西。
它则带着入体的箭矢狂奔,可它越是剧烈运动,血液、氧气便大量流失。
陈昀昭没有轻举妄动,看着它的身影在丛林中跑动,没有急于追击。
三十息不到,那鹿就丧失了所有的力气,踉踉跄跄往前几步,最终一头栽倒在地。
此时,陈昀昭才手握弓箭快步上前。
猎物死亡地点距离他不远,这便是射胸腔的好处。
目标比脑袋大多了,不但容易命中,还能确保猎物以最快的速度死去。
要是射在腿上,这鹿不一定会死的同时,还可能跑的不见了踪影。
一旦发生这种情况,想要追踪可就难了。
最好的办法就是放弃,另外找寻。
陈昀昭看着眼前的鹿尸,将弓放在一旁,取下锋利的短刀,小心翼翼的将鹿茸割下。
然后翻转鹿尸,四脚朝天。
接下来就是剥皮,这是个体力活,也是个技术活。
从屁眼开始,刀口往外,以免腹部绒毛掉进肉里,污染了肉质。
这玩意细小,很难取出。
剥开之后,将脏器取出丢弃。
太重,且不易保存。
本来鹿血也是大宝,但此行出来,没带装血的器皿,只好忍痛舍弃。
一番忙活下来,日头偏西,光线渐暗。
在这苍茫大山,黑暗,是危险来临的预兆。
期间,陈昀昭歇了三四次,喝光了葫芦里的水,才将一张完整的鹿皮割下来,然后处理鹿尸。
他抬起头,看着即将落山的太阳,思索再三,终是选择放弃鹿身。
哪怕处理完,也有百十来斤重。
扛着这么重的东西在道路崎岖的大山中行走,一走一个不吱声。
有舍才有得。
此行取得鹿茸、鹿皮、鹿鞭已是硕果累累,不能再贪心。
强烈的血腥味必然引来山中猛兽,他可不想和眼前这鹿葬身兽口。
用鹿皮裹住鹿鞭和鹿茸,再用绳子捆好背在身上。
陈昀昭辨别方向,迈开脚步往山外而去。
——
夜已深。
躺在床上的陈卫夫妇依旧难以入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