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渐的,他们已是没了联系。
她已经很久没想起那个冷冰冰不爱说话的大哥哥。
司越当她是忘记了,说:“我在米国上学,现在米国放假几天,所以我来找我哥玩。”
她忽而忆起,开学那日,她见的人。
原来,那不是错觉,而至今日,她是最正确的决定。
多少年后,才恍然大悟,这是命运。
——
司严还是严肃的模样,寡言少语,但却是温文尔雅的模样,
这样的人,便在上交大的隔壁复大上学,研究生法学。
这样的人,应该站在他的舞台上熠熠生辉。
这样的人,她想来只可仰望罢了……
司越笑嘻嘻的,不觉有什么——他的心情极好。
夏萧清楚知道,司严不记得她了。
这是聚会的末刻——
“我们送你回学校吧。”司严正色道。
几人里,都是校友,只有她与司越是外校的,
尤其她是个女生,还是小他们几岁的。
“不用,不用,”夏萧连忙拒绝,“我自己可以的。”
彼时,还不是暗生情愫的二人,
她认为是学长大哥哥,他认为是弟弟的女朋友。
她与司越交换了手机号码,顺便加了邮箱,还有QQ。
她的手机,在高三那个暑假便是损坏了,少了许多人的手机号码,
而司越却说,自己是新的手机号码。
夏萧欲言又止,却还是挥挥手说再见。
——
“夏萧,早。”舍友同她打招呼。
“早,小芳。”她微笑回应。
她的舍友孙芳,介绍她去兼职,对她很是友好。
其他舍友都去上课了,只有她与孙芳是同个系的,早上刚好都没课,
“你上午要去干嘛?”孙芳笑盈盈的。
“我还要去兼职派传单。”夏萧答道。
“要不,”孙芳眼珠子转了一圈,提议,“我和你一起去吧。”
她是上海本地的独生女,家里还算是有钱。
“你,”夏萧不可思议,“和我去兼职吗?”
孙芳点头如捣蒜。
在天气晴朗的时候,她兼职两份工作,
白天没课的派传单,两个小时,比较自由,但也辛苦,一个小时才八块钱,
若论三十岁的夏萧,定是看不上的,但二十岁的夏萧却视为救命稻草。
晚上便是兼职快餐店的店员,到十一二点打烊时,有二十几块,
店长与孙芳是表姐妹,孙芳因为她学习好与自己有共同语言,所以欣赏她,
因此介绍她去表姐店里上班。
孙芳总觉得,夏萧虽然文雅少言,但像是一个人,
课本上吃苦耐劳的人,赞扬的,如同小草般,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后来,她知道,这,名曰:坚韧,
近乎,顽强,打不死,灭不掉,一丝生机,便能冲破云霄,一飞冲天。
——
“你真的太厉害。”孙芳还是忍不住赞叹。
这是秋日的天气,玩偶服里还是闷热,
不过一个多小时的发传单时间,夏萧已是满头大汗。
夏萧笑笑,说:“不过是为了早点结束。”
早点结束才不耽误上课与吃饭,赶得及,晚上的兼职。
孙芳还是感慨,她道:“怪不得我姐说,和你比起来,我像个混吃等死的。”
“哪有,你也很厉害,要不是你,我估计我年年得挂科。”夏萧摇摇头。
孙芳学习甚佳,遇到不懂的,夏萧常常请教她。
有时,自叹弗如,
当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