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药给不给?不给拉倒!要是枪里有子弹,别说是他,在这儿我都敢一枪毙了你。黄宇君的银行,店员都像你这么烦吗?”
“你在说什么东西?我就叫黄宇君呀!”
“你是……”
金在今天又出了一身冷汗。
“承蒙各位兄友厚爱,戏称一声犬主。现在再说怎样?”
金努力想了一想,
“射他丫的。”
黄宇君翻了翻神通,开怀大笑,
“你开始有点懂了。弹药拿好把钱付了,走吧。”
黄宇君正往回走,忽然又回头,
“枪拿来,我帮你装弹装上。”
离家还有二三十米,金正处在于愉快的心情里,就在要跨进楼梯间时,他听到了楼上传来一阵阵“咕噜噜”的声音。心中忽然警笛长鸣。
他悄悄贴着墙,偷偷往上一瞥,忽然,一滴液体滴在他额头上,他伸手一摸,血红血红。
金的心脏猛跳,抬头看,那是一只跟恶魔一般的狗。
金发誓,他这辈子没见过比这只狗还大的狗,他在楼梯上低着头,躯干打底有一百五十厘米高。
仔细看,他正在一具尸体的胸膛里啃着什么。血流了一地,顺着楼梯缓缓滴下。
金正想看看尸体是谁,大狗猛一回头,黑暗里两只弹珠般的瞳孔,发出幽幽荧光,
金仿佛感觉到死神正在拍他的肩膀。
跑!!!
金猛地跑出了楼梯间,这绝对是他
自降生以来,跑的最快的一次。
左拐?右拐?
他已经想不明白了,只知道往前跑。
“奶奶的,是死胡同!”
金手忙脚乱的刹车,准备折身,然而大狗却已经挡住了来路。他在路口,反复来回走动,仿佛在欣赏金的绝望。
“电磁枪我还有电磁枪!”金忽然反应过来,从包里翻出枪来。
“保险,保险,他奶奶的,保险怎么开?”金彻底绝望,狠狠将枪摔在地下。
兽犬巨大的身形,来回缓慢前进,一点一点压迫金的生存空间。
它越近一点,死亡即将来临的绝望感就越发的疯狂,灼烧着金的神经。
金发誓他从来没有这辈子这么恨过,人生才刚刚展开,结果要被一条狗给终结了。
兽犬结束了,他凌迟般的调戏,向前猛窜,撕咬在他的身上。
金的拳头奋力打在兽犬的头上,他用尽了所有力气,但几乎无法对兽犬造成伤害,
濒死弥留之际,他的眼前无限画面闪过,有它16岁时搬家时,父母眼中的恨铁不成钢,有在上课睡着,被老师叫起时,同学们的幸灾乐祸与鄙夷,有暴徒头子轻而易举将他的生命轻描淡写的握在手里然后不屑一顾,有死神的虚影回荡在现在的空中。
我的人生怎么能就这么过?
难道我死里逃生了一次,就又要在绝望中死去吗?
天,给我一个机会吧,我想活。
哪怕是以后想起,他也觉得不可思议,竟然有一朵火花,会响应他的求生的意志。
兽犬身后,忽然,一个漩涡展开,一团耀眼的光球猛地出现,越过兽犬,直直的没入金的身体。
什么东西点燃了,带着浓浓的意念。意志在蔓延,如果有人在这里,它将清晰的感受到,少年那迫切的欲望,与火花的能量惺惺相惜。
兽犬几乎贴着少年,被引燃火花产生的火焰,直直吞噬,极力挣扎,但还是化作了一尊焦炭。
那是一个少年求生的意志,在时间与空间动荡之时,造成了一个奇迹,千年后的一颗火种,穿越到千年以前,变成了人类的第一缕光,这就是当时人类第一个亲历见证的神话,我们称它为“光的晨曦”。
——《苏亚雷斯帝国纪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