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章 易燃易爆炸(1 / 2)在丧尸年代首页

林牧不曾知晓,他离死亡的距离近到只有短短一句话。但凡那宛如青蛙的青灰人形有胆子忤逆,此时的林牧就已经成为了丧尸中的一员。

可即便注意到了那诡异的身影又怎样呢?丧尸近在咫尺,他无暇去关注更远处的危险,只想尽快逃出生天。

林牧感觉自己现在的身体很轻盈,肋部的疼痛消失了,因为长时间奔跑而干瘪下去的肺部也重新充满空气。这种清新的运动感他只在那短暂的几乎可怜的童年时期才体验过,那时候的他怎么跑也不会累,浑身上下都是用不完的力气。这种感觉是从什么时候消失的呢,又是从什么时候就连光是呼吸都感觉异常疲惫的呢?林牧不记得了,就好像人们常说什么事都是有一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人不是过完十七岁第三百六十四天的那个生日后就一瞬间成为“成年人”的。按理来说,这就像一个鼓鼓囊囊的气球,气球里面的生机勃勃是一天天一年年慢慢泄掉才对。

可林牧确实感觉是在一天之内、一瞬之间,所有的那些快乐与活力就离他远去了——最绝望的是,他甚至不记得是哪一天。

身后的脚步声穷追不舍,林牧眼神恍惚,陷入了回忆。上一次这样漫长且无止境的奔跑,是在什么时候呢?哦,是提着水壶去见刘心雨那一次……那上上次呢?好像是在初中的操场上了,在那怎么跑也跑不穿的旧旧的操场。

回想这一辈子,只有两个人两次对林牧说过“不要走”,一次是刘心雨对他的挽留,另一次是他初中时的体育老师在操场上掐着秒表皱眉催促他“不要走行吗,能不能跑起来”。林牧像狗一样吐着舌头喘着粗气,他在前面跑,班上的同学就跟在他身后追——不是因为他跑得太快,而是他跑得太慢,落后了大部队整整一圈。

林牧初中时期的身材不像现在这么好。那个年纪的孩子正值叛逆,喜欢给同学取一些乱七八糟带有侮辱性质的绰号,林牧所在的班上就有广为人知的“四大肥佬”。当然,其中并没有林牧——不是因为林牧身材好到爆炸,只不过是因为林牧一个朋友都没,大家连玩笑都懒得和他开而已。直到有一天,他从厕所走出来,听到有人边笑边说“林从政是我们班的第五大肥佬”,他才终于知道自己是个什么形象。

那个时候的林牧身高一米六、体重一百五,往那一站,宛如一根椭圆形的火腿肠。当天他回到家里,第一件事是把自己的衣服脱光,站在镜子前打量自己的身材。他捏着肚子上的肥肉,模拟自己平时跑步的姿势,看着镜子里的肥肉上下飞舞。他用力拽啊拽,拽到全身通红,也还是没能把那些臃肿的肥肉拽掉。后来初中的体育考试结束,他用了一个暑假的时间努力减肥,才变得像如今这样高高瘦瘦。父母当时还觉得可惜,把他骂了好几次,说他把自己的富贵相都整没了,以前那小胖墩的样子多可爱。他反驳说同学们背地里用那样难听的话语称呼他,父母却说“你管他们干什么,你现在就专心地好好学习,等以后赚了大钱,看还有谁敢那样称呼你!”

直到突然被一抹殷红模糊了视线,林牧才从回忆中挣脱。不知不觉中,他已跑了大半个城中村,先前陷在回忆中时,他完全是依靠身体本能在奔跑,也亏得他没摔倒,没走进死胡同。

那股清新的活力这时已慢慢从他体内消退了,林牧只觉得双腿越来越沉重,挺起的胸膛又驼了下来,他像只狗一样开始喘着气。红色这时已经模糊了他的整个视线,他抬头看了看天,下的是雨水啊。他又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的嘴角,尝到了一股淡淡的铁锈味,这才反应过来那红色其实是他自己流的血,估计是先前撞在电线杆子上那一下,把头顶的某处地方撞破了。林牧随手抹了把脸,并不在意自己受伤,只担忧丧尸的鼻子是否有那么灵,连这血液的味道都能闻得一清二楚。

不知不觉中,他又跑回到最开始与刘心雨待过的那家卖馄饨的小店。丧尸这时已被他在小巷中的七拐八拐给甩出一段距离,但林牧的体力也濒临极限了。他又想起高中的一次校运会,不知道是哪个“人才”校领导提议搞一个五千米长跑,班里没人愿意报名,体育委员看到了坐在窗户边发呆的林牧,擅作主张就把他的名字给写了上去,直到开始比赛前半小时班主任叫他去准备一下他才知道还有这种事发生。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站上跑道的,身边几个别的班级的选手都摆着臭脸,显然并非自愿报名,只有一个体育生兴奋地像只猴子一样跳个不停。

好在大家还是很有默契的,比赛的哨声一响,除了体育生一马当先一往无前地冲了出去,其余人都慢吞吞地走在跑道上聊天,速度慢得像是散步的老大爷。走了不到半圈,他们就悄咪咪离开了操场,只有那个体育生跑完了全程,还创下了新的校记录——因为在此之前校运会根本没有这个项目。校领导还很不高兴,晚上还特意用一节晚自习的时间开了个会,批评学生们没有体育精神,是不尊师重道、道德败坏的坏孩子,在学校里就敢违逆老师,以后出了社会就违逆领导,更严重的就是背叛党和人民,是人渣中的人渣、败类中的败类。

不过说起来,那还是林牧第一次明目张胆地违逆别人给他设立的规则。他坐在台下看着校领导激动得口水飞溅,第一次从他那老实巴交的人生中尝到了叛逆的快感。

坐在馄饨铺内,林牧在想该如何摆脱丧尸。这种上了年头的小店,用的应该是煤气?

林牧突发奇想,起身来到厨房检查。厨师头上插着一把菜刀,正躺在地上“睡觉”,身边围了一圈黑压压的蟑螂,林牧大踏步跨了过去,把蟑螂踩得“噗噗”响。和林牧猜想的一样,煤气罐正安安稳稳地待在锅子下方。他用手颠了颠,分量还挺足。

打火机,打火机……

看到厨师胸前鼓起宛如烟盒的形状,林牧伸手进去掏了掏,然后掏出一只拇指大小的蟑螂。他嫌弃地一把甩开,又将手伸了进去,总算是摸到了打火机,还是个牌子货,银色哑光的方形机身上刻着翅膀的浮雕,仿佛是在说“用我给烟点上火,抽得你爽到飞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