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章 今日宜重生以及……当厨子?(1 / 2)想当厨神?重生先烤个串!首页

4月25日,农历三月十七。

宜嫁娶、远行。

已经过了三十岁生日的林志手里拿着半瓶牛奶,一人在安城深夜空旷的街上晃荡。

温婉霞的婚礼一个小时前已经结束了,作为前男友今晚其实并不适合出席,但林志还是过来喝了这顿酒。

其实他就是想看看温婉霞穿婚纱的样子,这样也算是给自己的初恋一个不算美好的交代。

哪怕这初恋也就一年不到的时间。

今晚林志喝了不少,酒精催动着眼前路灯与夜色交融在一起,化作这二十八年与“完美”毫不沾边的人生回忆:

“爸爸妈妈出门挣钱了,你在家要听爷爷奶奶的话。”

“你和人家比?人家不仅有个好爸妈,成绩也比你好,你看看自己怎么和人家比?”

“自己什么学历心里没点数吗,就这点能力还好意思提加薪?你下星期不用来了!”

生命中的每个阶段,都会出现这些如针的话扎在他身上。

林志最喜欢的一部电影是周星驰的《食神》,从他第一次将鸡蛋打在手心里,想着自己也能变出一团火将蛋煎熟时,他就坚定地认为自己就是当厨神的料。

失业后他开了家烧烤店,时间被炭火烧出来的浮灰刻在脸上每道皱纹里。

生意火爆。

但也仅有生意了。

他又一次看见和温婉霞分手那天,自己一个人在店里喝得烂醉,倒在烤炉边的木炭上不省人事。

一名路过的巡警怕他出事,想着拿他手机联系家里人将他送回家。

然而翻遍手机各个角落,发现联系人列表里只有温婉霞一个人的号码。

那天温婉霞很晚才到,来的时候坐着一辆纯白色的玛莎拉蒂,身上穿的是prada最新款的黑色晚礼服。

她从现男友的车上下来后只是扫了一眼,好像在看一堆已经被雨水浇沤馊的垃圾,然后用冷漠的语气和巡警说:

“我不认识他。”

一股潮湿的晚风吹来,顺带着把他拽回现实。

林志抬头,好似命运使然,自己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了和温婉霞第一次约会的桥上。

那时他的脸上没有洗不掉的烟灰,身上也没有腌入味的香料气息。

穿着白衬衫的圆脸女孩站在面前,用那双乌黑的双眼笑盈盈地看着他,然后转头看向两边河岸的阑珊灯火,笑着说道:

“我们以后结婚能不能不要太煽情,我不喜欢哭哭啼啼的。”

“开场曲就放王心凌那首《彩虹的微笑》!其他环节嘛,现在还没想好。哎呀,反正我们有的是时间,以后再一个一个想!”

女孩说完后扭头看向林志,伸手将他的头发揉成乱稻草。

“你来追我呀,追上了我就告诉你我们婚礼第二个步骤。”

话音刚落,那道白色的身影便沿着桥边一跃而下,耳边两颗银色樱桃反射出月色清冷的光。

林志下意识得伸出手想抓住她,可身体却不受控制得往下坠落,直到最后一阵清凉游遍四肢百骸。

轰隆一声巨响,河面炸开一片散射出五色灯光的水花。

“快来人啊,有人掉河里啦!”……

浑浊的河水逐渐灌满林志的肺部,在意识消逝之前,他终于听见岸边人群嘈杂的叫嚷。

原来自己会死在温婉霞结婚这天。

也好,这样的结果倒是配得上自己千疮百孔的人生。

“天空是绵绵的糖,就算塌下来又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