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章 警民合作(1 / 2)港综:亏成首富从洪兴龙头开始首页

事实上陈浩南和大B至少有一件事确实是猜对了的。

那就是如果他们不点了这批货,靓坤自己也会点。

作为一个接受过现代教育的穿越者,不管怎么说,粉这东西他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碰的。

况且他现在和以前的靓坤也已经不同了。

本心来讲,靓坤当然不喜欢整天打打杀杀,刀光剑影,腥风血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死全家的日子。

既然都已经当了龙头了,想要金盆洗手直接退出不干也不可能,况且他也舍不得他的金手指。

但像蒋先生一样逐渐洗白做正行,从商,乃至从政,这却是很可能的。

要知道,蒋先生的那个原型,人家的儿子直到靓坤穿越之前,还在电视上谈恋爱,演电影呢。

既然有心洗白,又怎么可能还去碰粉呢?

再说他的系统要求他一直当洪兴的龙头,所以和原本的靓坤不同,他也有需求将洪兴经营成家天下,考虑更长远的利益,这就要求他更不能碰粉了。

阿坤的原身手上还有最后的一批粉,正好,废物利用么,就想到让大B帮他点了。

反正都要点了,那就从社团的账上走一下么,让社团赔这一千万,他也好赚这一千万,多好。

虽然社团中肯定有许多堂主不同意他用社团的钱买粉,但问题是社团本来就没有什么钱。

亦或者说原本属于社团的钱,都被蒋先生转走去做正当生意了,蒋先生被踢出去之后,这些正当产业都跟着蒋先生一块走了。

他现在用自己的钱来补贴社团,损私肥公,用这些钱来干什么,谁能多说一个不字?

大B要是不点,他真的会自己点自己的。

他存货的仓库,是一间没人住的空房,房子的主人是早年间犯了事跑路去荷兰的一位社团前辈,靓坤虽然租下来了这里,但跟那位社团前辈完全是口头协定,条子能拿自己怎么样?

社团赔一千万。

自己赚两千万。

这天底下,还有比这赚钱更快的方式么?

真卖粉也没有这个赚啊!

稳赚,不赔。

爽啊!

………………

半个月后,

铜锣湾。

缉毒署高级督查黄志成,带着一副大大的墨镜出现在了天台上,而负责跟他接头的人,却居然是有着“铜锣湾扛把子”之称的大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