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子,请你吃糖。”
“可好吃呢!”
看着眼前卖力表演的半大孩子,李福是又气又想笑。
对方手里哪有什么糖?分明是一种植物刺球。
别说吃了,摸上去都不会好过,显然在忽悠傻子。
他却不是真的傻子,相反,有着一世记忆,算是比较聪明的人。
只不过:从小,意识与肉体就不兼容,常常陷入混沌的状态,行为举止便跟傻子无异。
幸好,随着年龄增长,清醒的时间逐渐延长,到了现在,基本是个正常人了。
没有理会同村孩子的胡闹,他加快脚步,回到了心心念念的家。
快一年没回来,穷家的摆设是一点没变。
“阿福,咋的回来了?”妇人又惊又喜。
“馆里…叫俺们…回来探亲。”李福斟酌语句,口齿不清道。
前世的记忆占据着主体,清醒的时间又不长,只勉强听懂本地话,说起来就不怎么顺溜。
读书习字更不用说了,实打实的文盲一个。
“饿了吧?阿娘给你做饭。”妇人立马忙活起来。
留下一个丫头、一个男孩,直愣愣看来。
对方是他的二妹、小弟。
一年不见,彼此已显陌生。
本来,以老李家的条件,只想养他一个,可后来发现他是个傻子,便做了其他打算。
穷苦人家,没什么好吃的。
野菜根,加小半锅带壳的糙米,已是顶配。
李母一边看着他吃,一边问起情况。
李父夜里才归,这个时节,田里没什么可侍弄的,是去城里给人修补房子。
这个活计,很多人抢着做,因李家村人抱团,才能占下一部分。
“在武馆都好吧?”
“很好,没事。”
“嗯,那就好。”
父子俩习惯性交流不多。
当然,以前是没法交流。
在武馆里,异常想家,回了家,却觉格格不入。
如此,他更想前世的家。
第二天,李父早早出门,跟着同村人进城,继续干活。
好多主家是不包饭的,带上两块锅巴便是一天的口粮。
“俺不要,娘…你自己收着。”李福推拒着李母递来的铜钱。
不多,就三十枚。
城里的物价是两文钱一个烧饼。
“别说傻话,拿着,馆里可不发工钱,总有用到的地方。”
李母将铜钱装进了小布袋,硬塞到傻大儿手上。
“在馆里别被人欺负了,有什么事就跟上面的师傅说,他们不管,你就偷偷回家……”李母殷切叮嘱着。
“馆里很好,没事。”李福只能是报喜不报忧。
去武馆打杂,是李父求人求了好久才求来的,也是他主动提出想去的,因而,无论如何,都不能有怨言。
“天冷,要穿暖,娘会给你做件棉衣,过几日,就叫你爹给你送去。”
看得出,李母是咬牙做出的这个决定。
一件棉衣,少说一个大钱,也就是一百个铜板。
“真不用,馆里有衣发,要…统一样式。”
实在受不了这种沉甸甸的关爱,李福只想着赶快逃离。
费力解释几句,他直言要回武馆。
拗不过这个傻大儿,李母慌忙准备。
棉衣暂时没有,那就改上两件李父的老衣裳。
再蒸上一小锅糙米,都捏成饭团。
“路上小心着点!”李母站在村口遥望相送。
母爱永远是伟大的。
练武,在这个时代,是可以出人头地的。
入劲前的换皮、壮肌两关,就能拉开与普通人的差距。
一个成年男子,正常来说,勉强能发挥百斤的力道。
粗通拳脚的武人可轻松将之击败。
换皮一次,抗击打能力微增,还算不上有显著提升。
壮肌一次就大不一样,力增百斤,加上拳脚的熟练,完全可以碾压普通人。
何况,换皮、壮肌都不仅限于一次。
县城里拢共三家武馆,李福所在的赵家武馆是最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