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四章 花魁相邀(1 / 2)寒骨将命首页

“怎的还有心情与那花魁喝花酒?”

“再者说,那花魁岂是你能所想,这大堂内文人雅士无数,就连我都不敢奢望能得花魁青睐,就凭你个连学都未入的半大小子如何能受此青睐。”

此话不是郑清的大伯还能是谁所言。

前几日郑秉礼在此喝花酒之时,便想凭文采得花魁青睐。

然而他的水平连秀才都考不上,哪里谈得及有文采。

但是他却还不自知。

此刻见郑清欲作诗,口头上难免挖苦一番。

听闻大伯的话,郑清未做理会,继续与那锦服男子攀谈。

“花魁此次的题目为情。”

得知题目后,郑清做辑道谢,接着继续道。

“多谢兄长,若是小弟侥幸得了花魁的青睐,便将这机会让与你如何?”

虽然不信郑清能得花魁青睐,但锦服仍不免惊讶道。

“当真?”

“自然,不过却是需要兄长拿些银子来换。”

“好说,好说。”

锦服男子心中嗤笑,但脸上却不动声色的答应下来。

见锦服男子应下,郑清也便专心功题。

表达情之意的诗词古往今来可谓数不胜数。

有关亲情的,有关爱情的,也有关于友情的等等,这都是与情相关。

思索一番后,郑清便将花魁所定的情字理解为爱情。

提到关于爱情的诗词,郑清脑海里顿时浮现一首。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若是将此诗交与那闭月楼的花魁,郑清知晓定会获得花魁的青睐。

但其实在郑清心中,他是不愿做那文抄公。

不过如今的情况容不得他计较这么多。

“大伯,麻烦你一件事。”

听的郑清的呼唤,郑秉礼一脸茫然。

“怎的?”

“我不会写字,帮我写一下。”

郑清此番作为是为了掩盖自己会写字的实情,毕竟在家人眼中,自己从未入学,又怎能会写字。

一旁的锦服男子听得郑清此话,心中一阵嗤笑。

连字都不会写,还想获得花魁的青睐?

“乞儿,你就别瞎忙活了!”

大伯话音刚落就听郑清反驳道。

“大伯若是不想离开,那便作罢。”

留在这怎么行,大伯郑秉礼立即拿起纸笔,只当得死马当活马医。

见大伯准备好,郑清便开口念出那千年留名的诗句。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

此番开口自是将周围人的目光吸引。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待到郑清念到这句时,人群中顿时嘈杂起来。

“不错,今日又出现一首好诗。”

“我却不这么认为,这首实属辞藻华丽,当不得一首好诗。”

“依我看,此首还不如在下的诗。”

“这首虽不错,但估计仍达不到花魁的青睐。”

然而嘈杂的声音却在此刻瞬间戛然而止。

只因郑清道出了最后一句。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片刻沉寂过后,大堂内瞬间又热闹非凡。

“方才谁说这首不行的?”

“某不及也。”

“这最后一句当之是点睛之笔。”

“只凭最后一句,此诗便可流传千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