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它们则在人堆中砍瓜切菜,一时间惨叫呻吟叠叠四起。
逃难的百姓们一看到这里,都吓得伏低脑袋,不敢再看天上的惨状。
孟终兴也不过一介凡夫,哪里见过这阵仗。他顶破天也就见过混混打架互相招呼下三路的路数,这辈子见过最血腥的画面就是自己撞大运,甚至那一幕都没来及刻画在他脑子里,只是一个模糊的投影。
他想起星爷电影里的哪一句,卧槽,阿珍,你来真的。
总归是好奇心战胜了害怕,他强撑着抬起头。
正好看到一青年踏步上前,他紧闭双目,背负一古朴长剑,洁白道袍上金丝飞舞,印着道一教三个字。
“人生千百年,值此一瞬,方承欢,我先走一步。”
青年朗声说道,随后瞬闪到裂隙旁。
他拔出身后长剑的一瞬间,孟终兴觉得身上刮过一阵冷风,汗毛炸立。
隔了十万八千里,这人光是拔出剑,都有这样的杀意,不知道当面面对时,得有多恐怖。
孟终兴刚寻思这救场的大神来了,结果他一剑不仅划破了龙族千万修士的身体,也划碎了天上大能用来传送影像的法宝。
突然之间,天上风云又起,星月相驰。
原来是个夜晚,刚才天光大亮,不过是某位修士的法术。突如其来降临的黑暗让逃难的人群再度陷入恐慌,不知谁嚎了一嗓子。
“逃命啊!”
孟终兴心道糟糕,来不及反应,就被人挤倒在地,他本能的蜷缩成一团,这种时候就怕发生踩踏事件。
但越怕什么越来什么,他心里一万头草泥马飞驰而过,屁股和背后也是一万头草泥马奔腾。
不知道挨了多少脚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下的。
反正他早就被踩晕过去了。
“死吧,死吧,就这狗命。被人踩死,被车创死。”
霉比自有天收,孟终兴心里狂骂,系统系统没有,金手指金手指哪呢?就这也好意思给我干穿越了。算了,反正上辈子孤家寡人一个,上学被欺负,上班被压榨,这人生,谁爱活谁活吧。
就是没想到还有第二次,但还是搬着第一次的模式来的。
摆了摆了。
思绪慢慢飘出去好远。
他有点想爷爷了,如果人死了真有灵魂的话,不知道能不能见到,感觉有好久没见到了呀。
这世界上所有的事情于他而言,好像都是那么的突然。
父母也不是没找过,但既然是弃婴。他感觉真要见面了,那多尴尬。毕竟我是你们不要的仔,你们是我不要的父母。大家怎么装出一副相亲相爱的样子相认呢?
飘着飘着,孟终兴觉得怪事。
怎么能如此持久?
回光返照也不能让人把一辈子都回想一遍吧。
等等,没死成。
刚想到这个念头,周身刺骨的疼痛便疯狂涌进脑神经。他好想变成一只扭动的胖蛆,肆意摆动释放疼痛。
但钻心的疼让他一动也不敢动。
“这里还有一个,浑身筋骨断了,看不出男女,麻杆一样。”
孟终兴真想吐掉嘴里的烂泥说你瞎啊,我没胸没屁股你看不出男女。
“上好的金疮药给一贴,治好了测测根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