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农历三月十七。
宜嫁娶、远行。
已经过了二十八岁生日的林志手里拿着半瓶牛奶,一人在安城深夜空旷的街上晃荡。
温婉霞的婚礼一个小时前已经结束了,作为前男友今晚其实并不适合出席,但林志还是过来喝了这顿酒。
其实他就是想看看温婉霞穿婚纱的样子,这样也算是给自己的初恋一个不算美好的交代。
哪怕这初恋也就一年不到的时间。
今晚林志喝了不少,酒精催动着眼前路灯与夜色交融在一起,化作这二十八年与“完美”毫不沾边的人生回忆:
“爸爸妈妈出门挣钱了,你在家要听爷爷奶奶的话。”
“你和人家比?人家不仅有个好爸妈,成绩也比你好,你看看自己怎么和人家比?”
“自己什么学历心里没点数吗,就这点能力还好意思提加薪?”
生命中的每个阶段,都会出现这些如针的话扎在他身上。
最后,他又一次看见和温婉霞分手那天,自己喝得烂醉倒在路边不省人事。一名路过的巡警怕他出事,想着拿他手机联系家里人将他送回家。
然而翻遍手机各个角落,发现联系人列表里只有温婉霞一个人的号码。
那天温婉霞很晚才到,来的时候坐着一辆纯白色的玛莎拉蒂,身上穿的是prada最新款的黑色晚礼服。
她下车扫了一眼,最后用不含任何感情的语气和巡警说:
“我和他已经分手了。”
一股潮湿的晚风吹来,顺带着把他拽回现实。
林志抬头,好似命运使然,自己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了和温婉霞第一次约会的桥上。
他眼前站着一个穿着白衬衫的圆脸女孩,用那双乌黑的双眼笑盈盈地看着他,然后转头看向两边河岸的阑珊灯火,笑着说道:
“我们以后结婚能不能不要太煽情,我不喜欢哭哭啼啼的。”
“开场曲就放王心凌那首《彩虹的微笑》!其他环节嘛,现在还没想好。哎呀,反正我们有的是时间,以后再一个一个想!”
女孩说完后扭头看向林志,伸手将他的头发揉成乱稻草。
“你来追我呀,追上了我就告诉你我们婚礼第二个步骤。”
话音刚落,那道白色的身影便沿着桥边一跃而下,耳边两颗银色樱桃反射出月色清冷的光。
林志下意识得伸出手想抓住她,可身体却不受控制得往下坠落,直到最后一阵清凉游遍四肢百骸。
轰隆一声巨响,河面炸开一片散射出五色灯光的水花。
“快来人啊,有人掉河里啦!”……
浑浊的河水逐渐灌满林志的肺部,在意识消逝之前,他终于听见岸边人群嘈杂的叫嚷。
原来自己会死在温婉霞结婚这天。
也好,这样的结果倒是配得上自己千疮百孔的人生。
“天空是绵绵的糖,就算塌下来又怎样。”
《彩虹的微笑》,本该在他们两人婚礼上播放的开头曲,现在却在林志已经失去意识的脑中响起。
“深呼-滋滋-吸甩开-滋——滋—悲伤……”
一连串刺耳的电流声横穿王心凌甜美的声音,狠狠打在林志的耳膜上。
他惊得一跃而起,耳朵上挂着的有线耳机掉在地上发出嘎达嘎达的响声,在安静的课堂上格外突兀。
班级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突然站起来的林志,不时还从某处传来嗤嗤的偷笑声。
班主任齐欢拽了下自己绿色条纹polo衫的衣角,拿起教鞭指着林志,愤愤说道:
“暑假作业一字没碰,上课打瞌睡,林志我看你根本就没把高三当回事啊!”
“齐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