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志宇既然提出成立联合办案组,自然不是无的放矢。事实上,仇志宇已经获得花剑堂授权,作为全权代表,拿出己方准备好的方案,作为谈判的基础方案。
城隍很礼节性感谢花剑堂的诚意,愿意亲自担当城隍庙方代表与之洽商。
事不宜迟,谈判即刻展开。
城隍首先提出,由于某某市城隍庙是地府的人间派出机构,因此拥有刑事执法权,这是无可争议的。
联合办案组必须是城隍庙为主,花剑堂为辅,如果在办案期间双方发生重大分歧,最终决定权在城隍庙。
仇志宇当即表态,花剑堂作为有地府颁发的特殊“经营”牌照,是“地府特许经营合作单位”,没有城隍庙时拥有部分刑事执法权,有城隍庙时则作为第三方协从。
城隍对仇志宇肯于端正态度,摆正位置很满意,接下来就很顺利的快速进行。
仇志宇准备好的方案几乎被彻底推翻,他仅仅是在某些“技术性”细节上有所辩驳,其实就是保留一点基本权益,总不能叫花剑堂被白嫖式打工。
不就是钱嘛。这对于城隍来说是小事一桩,各种专项资金可以优先照顾花剑堂,仇志宇用手机发给城隍一份费用报表,说是已经垫付了多少多少钱。
城隍连看都没看,只是确定了总数,就马上给财务打电话,按照50%拨款,马上。
一般情况下,对公账户不能半夜转账。
可城隍庙是一般单位吗?不是。能找到提供特殊服务的银行吗?是的。
几分钟后,一笔高达十位数的专项资金被打到指定账户。
这可是名副其实的人民币,可不是天地银行的冥币。
仇志宇和城隍都很清楚,这仅仅是个开始。
花剑堂放弃了某些权力,那就必须由城隍庙在经济上找齐。
从一开始,花剑堂的谈判方案就是很扯淡的事,不过是个幌子。可这个幌子是由20几位各行的专家熬了多少个通宵才完成的。当然这些专家每人都是七位数的报酬。
虽然方案扯淡,但是必须得有。这就是游戏规则。
我们看惯了爆爽文,忽视了最基本的游戏规则。
谁是老大,这是个关键问题。你连老大是谁都不知道,游戏还玩个屁。
符合几方的最大利益方案,必然是几方都要做一定的妥协,妥协才是常态。
除非,有一方必须被吃干抹净,可那是非常态。
城隍能获得的利益,未必比花剑堂多,他自己就很清楚:很大程度是被牵着鼻子走。
但是,老大终究是老大,也必须是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