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现在的韩国,已经成为发达国家的韩国,也有很多年轻人没出过国。
李晶雅能理解裴秀智的质疑,她解释道:“博新叔叔是跟着一群做人类学研究的人离开家乡的。
听说,他刚离开东非时,什么文字都不认识。
只是他非常聪明,记忆力很好,后来才进入大学的。”
这位博新叔叔曾经让李晶雅深深地感到挫败,她觉得,他和自己的差别比人和狗都大。
嗯,她是狗。
因为家乡过于贫穷、动荡,博新叔叔就连自己是什么时候出生的都不知道,别说是具体的日期了,他连具体是哪一年的都没法确定。
他连年龄都是医生根据他牙齿的状态推测出来的。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人,让李晶雅第一次体会到一个道理——在绝对的天赋面前,教育的力量不值一提。
博新二十岁左右离开家乡,然后在各地漂泊,一边打黑工,一边学习,他居然在四年后,从社区大学转学到了哈佛,后面还读了博士。
博新过目不忘、过耳不忘的记忆力,让当时有些骄傲、翘尾巴的李晶雅深刻确定了一点,自己只是个普通人。
在一个平常的下午,李晶雅跟着李泰和一起去参加一个平常的聚会,李泰和用平常的语气,指着一个人和她介绍道:
“艾拉,你还记得他吗?
博新去年成为我的学弟了。”
当时的李晶雅似乎是听到了什么极为不可思议的事情,极为震惊,她仔细打量不远处正对她笑的人。
两秒后,她果断扭过头去,对李泰和说:“他不是博新叔叔。”
她拒绝相信这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