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具体的,他们还在去派出所的路上,并不清楚。
从戴茜这里再听到这个消息后,他们敏锐的发现了不对劲。
他们知道儿子出事,是因为他们是王永正的直系亲属。
戴茜,从哪里听说的?
戴茜隔着手机回道:“是我外甥女!”
“事件的另一方当事人,正好是她的男朋友。”
“她打电话过来通知我这件事,我就赶紧通知二位。”
一听‘事件的另一方当事人’,王永正父母坐不住了。
他父亲在车里坐直身体问道:“戴茜!”
“既然你和对方认识,你看能不能说服对方撤案?”
“亦或者,让我们见个面?”
“当然,是在我们见过永正之后。”
“可以。”戴茜想都没想就一口答应:“我来安排!”
“我相信,这中间肯定有什么误会。”
“永正那孩子,我知道,他不是偷东西的人。”
“对对对!”王永正的父亲连连赞同:“永正不是那样的人。”
“一定是有什么误会!”
“一定是有误会!”
王永正的父母一口咬定是误会。
除了他们了解王永正、相信王永正外。
他们更是要将这件事定性。
先发制人的定性,就可以将事情的后续发展控制在一定程度之内。
误会嘛,大家说开了就好。
可要不是误会,听电话里警察说的,永正极有可能被羁押。
这是王永正父母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
他们的儿子正年轻,大好人生正开始。
前途似锦、万丈光芒,怎么能在这时候被打断,还背上污点。
故一听戴茜认识吴源他们后,王永正父母立刻行动起来。
要先把对方当事人搞定。
只要对方当事人改口了,那王永正这件事就还有很大的回旋余地。
做了这番努力,王永正父母就开始等戴茜那边的消息。
不过,他们主要的事情,还是赶到派出所那边,弄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
电话里一句两句的说不清。
只知道发生了盗窃、只知道后果很严重。
而一到派出所,他们没有任何阻碍的了解了事情全貌。
然后他们就有点儿自我怀疑:“难道真是永正动手了?”
实在是整件事的发展太顺理成章了!
有矛盾、正好丢钱、正好钱在王永正行李箱里搜出来。
更关键的,现在警方掌握了进一步的证据。
“我们通过调取银行取款记录,已经发现,这批钱的序号正好是对方当事人丢的那批。”
“同时,我们综合锁匠的开门时间,以及王永正的朋友们所做的笔录,发现在他们到学校宿舍之前,有一段时间,王永正是一个人呆在那间宿舍里的。”
“作案时间、作案动机,以及最关键的作案证据...”
“现在基本齐全。”
“一万元,又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况。”
“我们现在已经准备整理好所有证据,移交检察机关。”
“检察机关?公诉?”王永正的父亲当即热血冲头:“怎么、怎么会这样?”
“警察同志!警察同志!”
“你看看,能不能不公诉?”
“我们,我们认识另一方当事人!”
“我们正在积极取得另一方当事人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