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娜走进房间,靠在门框上温柔地看着他,轻声说道:“我听邻居们说了,胜利煤矿厂的抛尸案,怎么样,有线索么?”
丹尼尔摇了摇头,起身走了出去,说道:“目前还没有头绪。”
他拥着妻子的腰肢,说道:“时间不早了,我们也该休息了。”
妻子笑了笑,主动凑上嘴来。二人拥吻一阵,丹尼尔抱起蒂娜,回到了他们自己的房间里,为了不吵到儿子,他们躲在被窝里干那种事,隐隐约约能听见蒂娜的娇笑声,很快就变成了急促的喘息。
完事之后,两人抱在一起,很快就睡着了。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床头的电话忽然响了起来。
蒂娜被吵醒之后,接起了电话,听了一下之后,便摇了摇丹尼尔的肩膀:“找你的。”
丹尼尔迷迷糊糊地从妻子手里拿过电话,只听电话那头传来塔克的声音:“喂,我找到凶手了,嗯……准确来说是一个很可疑的人,请快些过来!”
“你在哪里?”丹尼尔揉了揉眼睛,问道,随后很快就挂掉了电话。
“真是的,三更半夜也不让人清净。”丹尼尔一边穿着衣服,一边忍不住地抱怨。
“很像你年轻的时候,不是吗?”蒂娜微笑着说道。
丹尼尔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然后走了出去,开着车离开家里,往塔克告诉他的地址赶去。
昏暗的街尾,昏暗的霓虹灯,一块不起眼的招牌上,两个一丝不挂的男人紧紧相拥,招牌下是一个小巷子,巷子里面有个俱乐部,很显然,这是一家同性恋俱乐部。
“犯罪嫌疑人不是一个同性恋么,所以我就想到了来这里调查,果不其然,我很快就发现了有个人很值得怀疑。”坦克向丹尼尔解释着。
丹尼尔顺着他暗示的方向看去,看见的是一个中年男人,这男人身材高大而干瘦,皮肤油腻,两眼目光阴沉,穿着牛仔衣和牛仔裤,带着一个西部牛仔式的帽子,正在一遍小酌,一遍用目光扫视俱乐部里形形色色的男人,就好像在打量着什么。
“还记得么,克里的同事说,那晚的司机穿着一身牛仔服,而且戴着帽子。”塔克凑在丹尼尔耳边,压低着声音说道。
“当然记得。”丹尼尔说:“除此之外,你还发现了什么?”
塔克道:“我跟老板打听了一下,这个人最近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来这里找乐子,偏偏案发那天晚上没来,我想这里面一定有古怪。”
丹尼尔点了点头:“如此说来,他的嫌疑的确很大。”
两人朝着那个男子走了过去。丹尼尔掏出证件,说道:“我们是警察,有点事情想问你。”
听见是警察,男子的脸色变了变,坐直了身子,怔了半晌才道:“什么事?”
丹尼尔道:“8月11日晚上到12日凌晨这段时间,你在哪里?”
男子道:“我忘了,可能在家睡觉,可能在酒吧或者俱乐部……谁会记得这么清楚?”
丹尼尔道:“你一个人,还是和朋友在一起?”
男子道:“一个人,那又怎么样?”
丹尼尔道:“那你做过什么?”
男子道:“忘了,全都忘了。”
见从他嘴里问不出什么,两人只好将他带回警局,叫来克里的同事和出租车司机指认。
“不太像,那晚上那个人戴的不是这种帽子,而是鸭舌帽。”克里的同事说道:“而且身材也有差异,那个人要壮一些。”
出租车司机也摇了摇头:“不是他,他的肩膀有点驼,而那个人的腰我记得挺得非常直,虽然我没有看清他的脸……”
如此看来,这个男人显然不是凶手,警局只好将他放了。
他走出去的时候,嘴角浮现一丝冷笑,仿佛有些戏谑地看了丹尼尔和塔克一眼,一脸的嘲笑之意。
好不容易发现可疑的人,如今线索又断了,之后的几天里,塔克又去了那个俱乐部几趟,毫无发现。
这件案子只能暂时放下,除了热情高涨的塔克之外,大家都去处理其他案子了。
过了一段时间,8月底的时候,一个女人的尸体被人在公交车站台边发现,同样是凌晨被人杀掉的,名字叫伊莎贝拉,死后被人割去了一截肠子。
这让人立马联想到前些天被挖肾的克里,难道这两件案子有什么联系?或者更大胆地猜测,难道凶手是同一个人?
“如果是同一个人,那么死者被割走的肠子一定还会出现。”丹尼尔说道。
果不其然,第二天死者的肠子就出现了,是被人邮寄到警局来的,而且在同一时间,新闻社也收到了照片,刊登了这件事情。
“看来我之前的想法是对的,他是在炫耀。”丹尼尔一向冷静的脸上,看得出一丝愤怒。
可惜的是,警局和新闻社收到的邮件都是匿名寄来的,而且根本不知道是从什么寄出地点,经过技术局的努力,分析出拍摄照片所使用的相机型号,已是唯一能得到的线索。
“那是一种很罕见的枪式相机,名叫马克三·海蒂,是桑顿·皮卡德公司在一战时期所设计的产品,想不到二十几年之后竟然还能见到,我以为早已经绝版了,我的天啊。”塔克一边说着,一边忍不住感叹。
这一点倒值得让人注意,丹尼尔问道:“除此之外,还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我的意思是,和12日凌晨那起案件是否还有什么相似之处。”
塔克翻看着笔记本,看了半晌之后,说道:“对了,死者是在9号站台被发现的,同样没有任何仇杀或者报复的证据,不同点在于,死者生前没有过遭受性侵的痕迹。”
“9号站台……”朱迪说道:“联想起克里被抛尸的11号煤坑,这两个数字是否有什么特别的指代?”
杰森耸了耸肩:“也许这只是巧合。”
丹尼尔摇头道:“不,一定是有所用意。”
到底是什么用意?几人一时半会儿都想不清楚。
塔克对此格外有兴趣,一直苦苦思索,奈何并没有取得什么突破。
又过了几天,9月上旬的时候,一具尸体被人在卡特街12号被人发现,死者名叫利比,被人挖去了肝脏,第二天,肝脏在警局大门口出现,这一次不是邮寄来的,是被人用绳子系起来,挂在警局大门的正上方。
许多新闻社的头条都在报道这件事情,一时间已经引起了人们的恐慌。
很显然,这一系列案件都是故意杀人,三名死者之间并无任何联系,但都被凶手挖去了身体内的某一器官,而且他们被挖去的器官一定很快就会出现在公众的视野内,明显凶手是有意为之。
“在所有凶杀案中,凶手的特殊行为都是在表达某种感情或者透露某种信息。”这是丹尼尔办案多年的经验:“那么凶手想要表达的究竟是什么?”
塔克猜测道:“也许是一种耀武扬威,想告诉世人我们警方的无能?”
这的确是一种可能,丹尼尔无法否认,但他并不是很认同这个说法,因为如果只是为了耀武扬威,凶手不必如此大费周章,他更相信凶手是在宣泄某种情绪,或者是对社会的不满,或者是对自己人生不得意的报复和发泄。
像这种既非仇杀,而且凶手和死者很可能并不认识的案件,调查起来一向很麻烦,除了一开始掌握的线索,对于凶手的认识一点进展也没有,后两起案件根本就没有目击者,调查了死者的亲朋好友之后,也完全得不到任何有用的信息,他们甚至完全想不通死者为什么会被人杀害,唯一的解释就是,这是恶作剧一般的随机杀人。
但在丹尼尔看来,这三起凶杀案绝非恶作剧,也不是随机杀人,凶手试图利用这三名死者向外界表达某种信息,只不过究竟是什么信息,还没有被破解出来。
很快的,又有一起目的无明显指向的凶杀案发生,死者名叫琳达,被人挖走了肺,一天之后,被挖走的肺于报社大门口被人发现,这已是第四名死者。
死者被抛尸的地点,没有任何与数字相关的东西,可是在死者的脸上,被人画了十二条杠。
9月底的时候,一个名叫大卫的男子被人在荒野中发现,胸膛上用红笔书写了“4”这个数字,倒是没有被人开膛破肚的痕迹,之所以将这起案件与前面的三起案件联系起来,是因为他的身上同样缺失了某种部分。
那是牙齿,准确来说,是五颗假牙,第二天准时出现在报社门口,没有人看到是谁将它们放在这里的。
接连发生的凶杀案引起了局里高度重视,局长向丹尼尔等人施压,命令他们必须尽管破案,以稳定惶惶不安的人心。
将这五起案件联系起来,丹尼尔等人一致认为,数字在案件中传达着很重要的信息。
“让我们来梳理一下,第一起案件,死者被抛尸在11号煤坑,对应的数字是11,第二起案件,死者在9号公交站台被人发现,对应的数字是9,第三起案件,死者被抛尸在卡特街12号,对应的数字是12,第四起案件,死者的脸上被人画了十二条杠,对应的数字也是12,第五起案件,死者的胸膛上写着‘4’,对应的数字也就是4,现在我们试图将它们联系起来,11,9,12,12,4,意味着什么?”塔克整理着这五个数字,试图从中发现某种信息。
几人思索着,朱迪费解道:“能发现什么?”她疑惑地转头看着三人。
杰森笑了笑:“什么也不能发现,也许是我们多疑了。”
丹尼尔一脸凝思之色,忽然说道:“让我们试着将死者的名字带入进来,第一个死者的名字叫克里,KERI,开头字母是K,也就是英文字母表里的第十一个字母,刚好对应的数字是11,第二个死者的名字叫伊莎贝拉,ISABELLA,开头字母是I,也就是第九个字母,对应的数字正好是9,第三个死者的名字叫利比,LIBI,开头字母是L,对应数字12,而L正是第十二个字母,同样的,第四个死者,琳达,LINDA,开头字母L,对应的数字也是12,至于第五个死者,也就是大卫,DAVID,开头字母是D,第四个字母,所以对应数字是4,这绝不可能是巧合。”
听完他的话,另外三人都瞪大了眼睛,满脸震撼之色,塔克的眼睛也亮了起来,大声道:“不错,第一个死者被挖掉了肾,用字母拼写也就是KIDNEY,开头字母也是K,第二个死者被割走一截肠子,IINE,首字母正是I,第三个死者被挖走了肝脏,LIVER,首字母也是和L符合的,第四个死者被挖走的是肺,LUNG,也是L,第五个死者被撬走假牙,DENLTURE,对应字母D,这一切都刚好是吻合的!”
他激动地跳了起来,拍着手又说道:“该死,我就说为什么大卫本身的牙齿完好无损,偏偏掉了假牙,原来凶手是醉温之意不在酒,他根本不是想敲掉死者的牙齿,而是希望通过这件事传达‘D’这个字母。”
朱迪吃惊地道:“也就是说,凶手杀掉这五个人是为了传达出五个字母,也就是K,I,L,L,D?”
“不错。”丹尼尔道:“如果把几个字母拼凑起来,就会发现前面四个是KILL(杀)。”
“那第五个字母呢?”朱迪迫不及待地追问。
丹尼尔沉思半晌,回答道:“如果我没有猜错,也许那代表的是一个人名。”
他目光闪动:“那才是他真正想要杀掉的人!”
朱迪瞪大了眼睛道:“也就是说,前面五个死者都不是凶手真正想要杀的,他想杀的另有其人?”
丹尼尔点了点头:“不错。”
朱迪道:“可是他为什么不直接去杀他真正想杀的那个人,而要如此绕个圈子呢?”
杰森道:“这还不简单,他不敢呗,只能拿无辜的人出气,他就是个懦夫。”
他的话一向说的很快,通常丹尼尔都不怎么认同,但这次丹尼尔认为他算是说对了一半。
“与其说是不敢,倒不如说是他办不到,也许是一个远在他方的人,或者他根本接触不到的人。”
塔克道:“那么,D这个字母代表的究竟是谁呢?”
朱迪道:“按照惯例,很可能也是代表一个人名的首字母。”
众人点了点头,都同意这个看法,可是,代表的究竟是什么名字,却无从得知。
丹尼尔道:“现在我们再来整理一下凶手的线索,可以肯定的是,他是个高个子,持有手枪,我们暂时不知道那是什么型号的枪,但可以肯定的是他有枪,而且他拥有一台一战时期所使用的相机,根据时间推算,我们可以估计他的年龄至少也在五十岁左右,同时,他是个同性恋,或者双性恋,但是瘾应该不大,除了第一个受害者,其余四人均无受到性侵的迹象,也许他并不是单身,但也许是,我们无法确定,他通常都在夜深的时候行凶,杀完人之后立刻就抛尸,而他每次杀人的手法都不相同。”
塔克接着他的话说道:“不错,第一个死者是被性侵致死的,第二个是从背后用乱刀捅死的,第三个是用钝器袭击头部,第四个是用刀从脖子侧面捅进去,第五个是从身后割断了死者的喉咙,不难看出,凶手习惯于用刀杀人。”
杰森说道:“看来,这人倒是个用刀高手了。”
塔克道:“不错,他杀人的动作和手法极其专业,而且从死者伤口的长度和深度来看,他所用的应该是一种刀刃十分锋利而且偏厚的一种刀。”
丹尼尔道:“军刀。”
塔克道:“是的。”
丹尼尔道:“凶手极有可能是当过兵的,我们的范围应该锁定在参加过一战的老兵,立刻去调查一下,卡本县符合条件的人有多少。”
收到命令,塔克和朱迪立刻走了出去。
经过一番筛查,目标锁定为十二人,大家决定分头去调查。
丹尼尔负责调查的有三个人,第一个人他很快就排除了,因为对方正好在上个月的时候死了。
第二个人是个家庭幸福的老人,生活很富裕,也很知足,完全找不到杀人或者报复社会的理由,况且,发生凶杀案的这段时间里,他一直和家人朋友在一起,有着十足的证据表明,他不可能是杀人凶手。
第三个人的名字叫威尔,丹尼尔对这个名字有些耳熟,当他来到威尔所住的地方时,这才发现自己来过这里。
小河流淌,四野空旷,在离胜利煤矿厂,也就是第一起命案发生的地点两公里之外,有一间简陋的屋子,上次丹尼尔等人来过这里。
这时屋门是关着的,好像没有人,丹尼尔走上前敲了敲门,等了半晌屋子里也没有任何回应。
果然没有人,丹尼尔发现门并没有上锁,打算进去瞧瞧,于是便推开门走了进去。
屋子里同样简陋,家具都是老旧而有些破烂的,东西也堆放得很杂乱,丹尼尔走进去四处查看,忽然在角落里看见一顶鸭舌帽和一把狙击枪,那是一战时期流行的老式型号,而且墙角的一个木柜上,挂着一个皮革刀套,里面插满了各式军刀,一瞬间,丹尼尔怔住了。
突然,一个阴沉的声音在他背后响起,冷森森地说道:“原来是你,警官。”
丹尼尔几乎被吓了一跳,转过身去,只见一个高高的男子站在门口,脸上带着一个黑色的眼罩,遮住自己的左眼,正是威尔。他的手里提着一把砍刀,看样子刚才就在外面附近活动,并没有走远,难怪家里的门没有上锁。
“不错,你还记得我。”丹尼尔很快就恢复了镇定,右手悄然摸到了腰畔,随时准备拔出腰带上的手枪。
他看着威尔手里的砍刀,严肃地问道:“你去做了什么?”
威尔淡淡道:“出去砍了几棵树,准备搭个围栏,有何贵干?”
说着,他拿着刀慢慢走了进来。
丹尼尔拔出手枪,指着他道:“不要动,再向前一步我就开枪!”
威尔立刻站住了,他的脸上没有丝毫惊慌和害怕的表情,反而一脸平淡,看着丹尼尔道:“严格来说,你握枪的姿势并不十分标准,这也难怪,你只是一个普通的警察,没有受到过军人那般的训练。”
丹尼尔皱眉道:“这么说你显然是个军人?”
威尔道:“当然。”
丹尼尔道:“你有枪式相机?”
威尔道:“那玩意儿珍贵得很,但我的确有。”
丹尼尔的脸色已经变了:“你是个用刀的高手?”
威尔道:“当年在战场上的时候,我用刀杀的人也许比用枪杀过的人还多。”
“很好,现在请你跟我到警局走一趟!”
他拿出手铐,威尔并没有反抗。
警方很快出动力量,在威尔的家里搜查,找出了一把狙击枪,一把猎枪,一把老式手枪,七把军刀,一把砍刀,同时那顶鸭舌帽也作为证物带走。
当天下午,叫来第一起案件中的死者克里的同事以及那晚被劫走出租车的司机,他们是唯一与凶手接触过的人。
“这顶鸭舌帽,好像是,但又好像不是,当晚天色太暗,我没有看清楚,时间又过得有点久了,抱歉,我真的无法确定。”克里的同事说道:“至于他的身形,老实说,也无法确定……”
出租车司机说道:“那晚我并没有看见他的脸,但我有百分之七十的把握,他就是凶手。”
“为什么?”丹尼尔问。
“这是我的直觉。”司机说道。
这样的说辞,根本不能指控威尔是凶手,一时间,所有人都陷入了绝望。
“最关键的那台枪式相机没有找到,只有那个东西才能作为直接的证据。”塔克说道。
凶手曾给新闻社寄过一张照片,通过照片已经确定了凶手所使用的相机型号,如果能在威尔家中找到对应的那台相机,就能指控威尔,可惜,偏偏在威尔家并没有找出来。
丹尼尔记得,威尔亲口向他承认自己拥有一台那样的相机。
“他一定是把那台相机毁了,消灭了证据。”丹尼尔立刻就想到了这一点。
可惜的是,警察们在威尔家附近四处搜查了很久,始终没有找到被销毁的那台相机。
如此一来,警局只好将人放了。
“就这么放他走了?”塔克心有不甘。
“我们没有证据证明他就是凶手。”丹尼尔说。
“如果这样,世间还有什么正义?”塔克说道。
“正义是正义,法律是法律。”丹尼尔也觉得很无奈。
其实,在他的直觉和判断里,威尔的确极有可能是凶手。
过了几天,警局收到一封信,是寄给丹尼尔的,丹尼尔拆开一看,里面是一张纸,用打字机写着这样一串数字:11,9,12,12,4,13。
丹尼尔立刻就看出这是凶手寄来的,而且他也明白这串数字的含义,每一个数字都代表一个英文字母,一共是六个字母,依次为K,I,L,L,D,M,组合起来就是KILLDM,KILL的意思是杀,那么DM代表的是什么?
按照之前的推断,那应该代表人名,可是之前并没有M这个字母,也就是说,凶手还会再杀一个人?
可是,一转眼两个月过去,到了12月,一直没有类似的案件发生,凶手并没有继续杀人。
这一天,丹尼尔又收到一份匿名文件,里面是一张今年7月份的报纸,报纸的第一页就是极大篇幅的头条,报道的是政府出动军队镇压退役老兵的事情,而在那群军队的两个主要领导人当中,有一个极为显眼的名字,那就是道格拉斯·麦克阿瑟(Douglas MacArthur),除了他之外,另一个就是艾森豪威尔,据说,当时艾森豪威尔并不赞同向老兵开火,但麦克阿瑟的态度十分强硬,表示要以武力镇压暴动。
这件新闻,丹尼尔一直是知道的,上个月,也就是11月的时候,罗斯福当选为新一任总统,对这件事也透露出了足以能够平息民愤的处理态度,相比于武力镇压,他的方针是用和平的方式对老兵们进行安抚。
有的人甚至说,正是武力镇压退伍军人这一事件,导致了胡佛支持率暴跌,在竞选中败给了罗斯福。
丹尼尔放下报纸,沉吟了良久。
“Douglas MacArthur……”他反复将这个名字读了几遍,突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这个名字的缩写,难道不正是DM?
丹尼尔驱车赶去威尔家里的时候,威尔已经失踪了,他的房子已被烧成一片灰烬,灰烬里并没有找到威尔的尸体,那就意味着威尔没有死,他逃了。
夜色在小镇上缓缓流淌,就和这世间的正义一样沉默,沉默着将世人埋葬在无边无际的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