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那么神圣,用贱民的手雕刻,吃不饱的命都在推车。
蔷薇笑了笑,也是低声说:“驯奴若诚信必有,僧亦是愚氓,当真可训?心怜鬼蜮成灾?”
说话时,眼前的事实忽地虚幻,过往的种种才回席兴头,又浮现脑海。
蔷薇是个奴隶,既无安桥可睡,也不是辗转天魄的传奇,苟活世间20年而已。
若是活到50,不枉天眷。
但是他必须杀死那些大家曾经害怕并被迫服从的人。
即使他们是自己的表兄弟,甚至兄弟、父亲?但是杀死那些反对者无疑是正确的。
为什么要反对奥克兰?
不,埋藏在心底的神是不死的,但应该在此刻鲜活起来。
不,没有真正的亲人会在女儿被奴役,被殴打,却像耕牛一样袖手旁观的对待。
正如浪忍团的宣言把那些无动于衷的称为神,把他们称为主人。
因为任何对不公正视而不见或者不希望它从人类的世界消失的家伙都是众所周知的高贵伟大。
对于奴隶来说,使用任何必要手段来获得自由难道不正确吗?主人应该做的是亡羊补牢,奴隶必须做的是扔掉枷锁。
这就像是水,大家都是水。
不是臭水沟里的叫水,汪洋海里的就不是叫水了。
人们一贯以它们的味道和颜色来区分,但是言语和理性不会导致任何变化!水就是水!
不想发臭就得流动的是水。
不想被稀释就要活跃的还是水,哪怕仅仅瞬间就要蒸发。
那又如何?让阳光更猛烈些吧,每一个曾经活着、还活着和即将诞生的人都要这么想。
臭水沟必须做出变化。
既然标榜自己是纯洁的种族,那就别做不纯洁的事情。
如果必要,每一个圣国为了自由的战士就是可以举起武器,大家都是神的化身。
不纯洁,就杀出一条血路!
“很幼稚吧,终究会失败的。”蔷薇摇了摇头,不气馁。
有时候叹气是坚定的基础,这算是一种感慨,从当初决定这么做的时候,他便有心理准备了。
粉身碎骨,还是贪生怕死?
无名之人想要选择后者,但即便好事做尽,也是天理难容了。
“我不能高尚无私,我不是神,我只能邪恶的活着,还得滥用生存手册。”他如是说道。
“咔嚓咔嚓!”
突然,一堆人涌了过来,如同暗夜中被狂风卷起的沙暴。
瞬间,本就微弱的月光被遮蔽,火焰直射在他们厚重的铠甲,在摇曳的沙沙声下,每一片甲胄都仿佛被鲜血浸染。
面具闪烁着不祥的幽光。
领头者个子不高,手持长柄刀,刃尖寒芒毕露,直指前方。
余下,是低沉的咆哮与急促的呼吸交织成一片,仿佛从地狱深处传来的战歌,让人心生寒意。
瑞:“开阔地形自然有其优势……”
康:“队长,我需要行动!下一场战什么时候开始!”
蔷薇:“……”
瑞:“耐心点,我的族人,贪婪是一种陋习。”
康:“懒惰也是。”
瑞:“如果我们只是一味的打打杀杀,那和斯坦沙漠的强盗有什么区别?”
康:“哼!让我来当队长,我会带领大家走向光荣与死亡!”
蔷薇:“……”
瑞:“咳咳。”
康:“没人同意吗?”
“这是背叛。”
“哔噗?。~。”
“唔哩唔唔哩唔哩!~N~”
“哔噗哔噗!^~^”
“好吧,老大,我觉得要小心莫尔,她是个只注意女人,忘记了男人的疯子。”
“我也是女人,我想她没错,而且总不能跟圣国叛军和逃犯合作吧!他们只想被招安,同样忘记了男人。”
“我觉得还是该分脏了!”
“说什么话呢?这是战利品!而且怎么滴也得队长拿主意。”
人多是这样的,有时候就不得不面对这些家伙叽叽喳喳,不过比起勾心斗角要强多了。
而在这时,好巧不巧。
“砰!”的一声突如其来。
无名者顿时一个踉跄栽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