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明非到底是没解释清楚自己和楚子航的关系,尽管他一再说明自己不认识楚子航,但同学可不会相信,要是仅在比赛时关照一下,他们只当楚主席不愧是主席,亲切友善,热情帮助受难同学,但谁家非亲非故会特意在赛后来送饮料,还特意嘱咐记得喝牛奶,小心晚上失眠。见路明非矢口否认,他们心中感叹班里的小透明真是深藏不露,不可小觑。
其实路明非也有着自己的小心思,原本他确实打算帮楚子航澄清一下,人楚主席真的是热情友善、乐于助人、急公好义的三优学生,这种人怕是真的会在马路边顶着笑脸扶老奶奶过马路,都说呼保仪宋江是及时雨,但我三好学生楚子航也差不几分。当然这些都不是关键,主要是陈雯雯在他周围问东问西,问他怎么认识的?知不知道楚子航喜欢什么?能不能给那盒牛奶给她?
路明非觉得今天是他的幸运日,楚子航是他的幸运星,陈雯雯主动找他聊天的次数屈指可数,更多的是文学社需要组织什么活动,或者需要做苦力的时候才会找他。今天聊这么久,这么愉快,路明非觉得自己和陈雯雯的关系更进一步,如果他以后结婚,楚子航一定是他的第一伴郎。
“路明非,我先去给赵孟华加油了,他的项目要开始。”陈雯雯捋了捋耳边飘散的碎发,微红的腮边挂满细汗,白皙小巧的脸蛋红扑扑的。
“你去,你去,不用管我。”路明非挠挠下巴,摆动左手。
“那我走了,你好好休息。”陈雯雯点头,将头发梳拢在一起,拿起棕色的棒球帽戴上,理齐帽檐,踩着步子小跑走了。
陈雯雯很漂亮,有着一头细软笔直的长发,标准的江南水乡女子的柔美五官,讲话细声细语。路明非认识陈雯雯是在他进校的那一天,陈雯雯很低调地被一辆帕萨特送来,穿着白色的棉布裙子和一双蕾丝花边的白短袜,长发上坠着一只HelloKitty的发卡。初见只觉得娇俏可爱,真正惊艳路明非的是,那天陈雯雯办完手续之后就捧着一本杜拉斯的《情人》在走廊的长椅上读,阳光照在她白色的棉布裙子和肌肤上,一切仿佛都是透明的。
路明非觉得自己恋爱了,陈雯雯是他生命中第一个女性偶像,给他树立了一个宜室宜家的好女孩形象,让他在区区十五岁的时候就抛弃了要找活泼女孩的念头,觉得世上最大的幸福,莫过于娶了陈雯雯。他觉得自己是有机会的,因为他是陈雯雯邀请加入文学社的,社长陈雯雯统共只邀请过两名社员,一是路明非,还有一个是小天女志在必得的赵孟华,描述赵孟华比较简单,他是学校里最可能成为“楚子航第二”的家伙。
忘了提一句,路明非是文学社的文学理事,总揽文学社一切大小事务,不过路明非并不喜欢文学,尤其是欧美文学作品,他读起来总觉得有成群蚂蚁在脖子上爬,读不一会儿便一身鸡皮疙瘩,矫揉造作,伤春悲秋总是主旋律,按路明非叔叔的说法,读的都是些“中产阶级女白人”读的书。对他来说担任文学社理事是和陈雯雯交际的另一条线,同班同学不好恋爱,但同事关系就不一样了,陈雯雯读书总是会读的入迷,他可以装作打扫文学社教室和陈雯雯共处一室,直到夕阳爬出窗沿,陈雯雯夹上粉色书签,合上书页,起身活动一番,最后和他道别,这就是他每周最幸福的一刻。
“冰淇淋,吃不吃。”一个冰凉的的物体抵在路明非的背上,路明非顿时打了个哆嗦。
“吃,怎么不吃。”路明非回头望去,见是苏晓蔷提着两袋冒冷气的冰淇淋回来,嬉皮笑脸接过,“大小姐请客,是小的荣幸。”
“嘁——”苏晓蔷撇撇嘴,一脚踢在躺椅的扶手,“那还不快让开,老娘要累死了。”
“让让让。”路明非从躺椅上站起,从口袋里掏出皱巴巴的餐巾纸擦擦扶手,然后欠身两手伸向躺椅,“大小姐,请上座。”
“不错,不错,孺子可教也。”苏晓蔷点头认可,将其中一袋装满冰淇淋的塑料袋递给路明非,对着众座同学,大手一挥,“三班的,到路明非这拿冰淇淋,每个人都有,记得给运动员留两个。”
“蔷姐,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