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何律师话中所说的弹幕专利,和罗律师所说的弹幕字体专利,两者明显不同。”
“何律师方爱酷文化所拥有的弹幕字体专利,而并非是弹幕专利。”
陈亿目前想到的也就是这里。
何文升一愣,法官也是看向了他:
“被告辩诉有效,原告律师发言。”
何文升当即辩诉:
“啧啧哎呀,书记员也可以看看手里的证据,弹幕字体专利目前就等同于弹幕专利,可以继续查询是否存在。”
法官旁的书记员,也是查询了一会:
“经过查询,目前弹幕仅有弹幕字体专利,并无其他专利,被告律师所言真实合法有效。”
???
陈亿也是觉察到了这个书记员的不对劲,他怎么能偏向何律师那方,所说的话没问题,里面的东西就合理吗?
这是在诡辩。
被收买了?
法官看着陈亿也是想说些什么,这次直接让他发言了:
“被告方请发言。”
对付这种败类,陈亿也是被搞火了,很明显法官旁右边这个书记员可能有问题。
胜负天平本来倒向他们的,现在又是五五开了。
这可怪不得该掏底牌了。
陈亿想直接把法官拉进友人集,能力启动,当下直接质问书记员:
“请问书记员,被告律师所言真实合法,但弹幕字体专利也不能代替弹幕专利,这明显是两个概念。”
书记员也是一愣,这个学生是个愣头青敢质问他?
“被告人也是有些急躁了,我国弹幕字体专利就是弹幕专利,因为并没有弹幕专利。”
陈亿直接回怼:
“书记员也是急躁了,文字字体专利,和文字专利是一种东西吗?”
“如果文字有专利,那你别用汉字全用英文得了,用了就是侵权。”
“同样弹幕也是如此,没有弹幕专利,也就是说我们可以随意使用弹幕,只要不是使用固定的弹幕字体专利就是合法的。”
“所以,我们使用的弹幕字体并不构成弹幕字体专利侵权,更不构成弹幕功能侵权!”
陈亿也不管这番发言效果如何,此刻只想把法官拉进友人集。
在场所有人都被原告陈亿这番发言震惊住了,逻辑清晰,非常有条理。
甚至还举出来了文字的例子,让人信服。
罗老师也投过去了欣慰的目光,这些东西也是他想说的,不过陈亿想得更细致一点。
毕竟这个功能是他们自己做出来的,更深有体会。
书记员此刻竟然被一个学生打脸了,在法庭上很没面子。
想出气却无力可使,当下又看向了原告律师何文升。
他本来就被收买了,只需要稍微倾向原告方就好,现在情况居然变成了这样。
此刻何文升竟然微微贱笑,在跟原告陈亿招手,示,示好?
搞什么鬼?
???
什么情况?
陈亿也是一愣,突然脑中友人集赫然写上一个名字:何文升。
坏事了。
中错人了。
怎么会是他。
这不合理吧?
按照陈亿的计算,书记员旁边的就是法官,下面的才是罗老师,何文升,旁边还有另一个书记员。
按照概率何文升确实也有机会被拉进友人集。
但是这合理吗?
我要的是法官啊!
要直接拿主机啊!
怎么把对方给搞过来了!
法官也是注意到了原告的动作,当即发话:
“原告方律师有什么想辩诉的吗?”
何文升挠了挠头,直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