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道友,孔道友,贼子狡黠,可不能让他逃了。”
姓孔的第一时间上前,笑容可掬,十分友好道。
“灵感兄!十数年不见,风华更胜以往,你那移魂夺舍大法,可谓愈发精妙。若不是杨道友知道你的底细,我等就认不出你啦。”
众人皆是明白,移魂夺舍大法乃是改头换面的法术,神魂不够强大,根本无法施展。而且此术的代价太大,寻常修士注重养生练气,舍弃躯壳,无异于断绝仙路。因此,对于此等自毁前程的法术,可谓敬而远之。
再之,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岂能说丢就丢?
奈何这魔头行事乖张怪戾,从不当他人性命珍贵,说杀就杀,该害就害。
“你们这些道貌岸然的家伙,想杀老子又不是一天两天,你们都等了十几年啦,这回是说什么也不会放过老子啦。”
“灵感兄此言差矣!那些前尘往事,我们早就不记得了。倒是灵感兄耿耿于怀,执迷不悟。”
哈哈!
仰天狂笑,陈九奴面露讥色,一指姓孔的,笑的眼泪都掉出来了。
“孔兄,亏你还是男子汉大丈夫,你可记得十五年前,我将令妹蹂虐致死,当日你劳作归来,一副要跟我拼命的模样?”
此言一出,姓孔的仿佛陷入了当日之景色、其中惨烈、狼藉、凄楚、背叛种种浮现眼前、他面色铁青,瞳孔中怒火几乎要喷射出来。
众人皆是大惊失色,他们只知道姓孔的跟陈九奴是生死之交,曾皆是陈后主幕后童子,可从来没有想到这魔头竟然如此丧心病狂,连至交的亲生妹子也下得去手。
“灵感兄竟还记得此事,鄙人以为灵感兄贵人多忘事,不愉快的前尘往事会烂到肚子里去了呢。”众人皆是悚然,明明是刻骨铭心的事,当事人却描述的这般轻描淡写。
“孔兄能忘,我可不敢忘。那可是铭心刻骨的事呀。”陈九奴嘿嘿怪笑,神情古怪。
“孔兄何必说这些惺惺作态的话,令妹肌肤如水她死了十几年老子也想了十几年。无数个日日夜夜老子想她还来不及又怎么敢忘又如何能忘?”
陈九奴仿佛陷入了回忆当中,续道:“那天,也是下着蒙蒙细雨,同样暮霭沉沉。孔兄的令尊高堂都去处理朝廷的事务去了,本来只有令尊去的,不料那天陛下竟也将夫人一并宣了过去。老子垂涎那贱婢已久,那贱人那时约莫不过十七岁,却生的如花似玉,闭月羞花,就是广寒宫中的仙子也未必逊色多少。可恨是平常趾高气扬,瞧老子不起,没事就让老子给她作人凳,老子生来就是孤儿,刚刚满月,就被父母抛弃。所以自幼无父无母,被一个孤寡老乞丐捡到,到了七八岁,又糊里糊涂进宫,除了宫里的一个公公,谁也没拿老子当根葱。”
说到此处,众人也不着急动手,一方面想看看姓孔的如何处置陈九奴,一方面又想看看姓孔的耐性如何,如若不听号令,私自动手,杀了陈九奴,可以将姓孔的一并诛杀,了结这前朝余孽,以绝后患。
这叫狗咬狗,一嘴毛,事毕,再将活下来的一条狗一并诛杀。
陈九奴冷哼一声,说道:“贱婢那时以为老子是太监,就让老子脱下裤子给她瞧瞧太监是如何尿尿,老子当年不过十九岁,风华正茂,她也没想到这个自卑落魄到小太监居然是假的。一瞧见老子的阳物,就大惊失色,说要禀报给令尊,让皇上将我阉了。免得辜负了这小太监的名头。老子那时虽然自卑可怜,可是平常最受气不过,想起那些端屎端尿的活,轻辄劈头盖脸的乱骂,重辄棍棒相交,每次打的老子鼻青脸肿,无处申冤。有好几次偷偷去到钱塘江畔,想跳下去一了百了。”
众人不禁悚然,没想到十几岁的小姑娘,折磨人的方法这么粗暴。也不免暗暗思量,如若那时这魔头真要忍受不住屈辱,投江自尽,也不会有后来那么多事。